女人强奸男人,会判强奸罪吗?
会。刑法明文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男未顺从该妇女意志,即违背妇女意志 ,并发生了性关系,符合强奸罪要素,因此判处该男7年有期徒刑。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女人强奸男人,是不会被判强奸罪的。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国的《民法典》关于强奸罪的法律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是强奸罪。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并从重处罚;犯强奸罪并且有刑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也就是说强奸罪的主要受害对象是女性群体,如果施暴者是女性,受害者是男性,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对男性造成其他物理伤害,或者构成轻伤以及重伤的话,还是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如果受害者是男童的话,还会构成猥亵罪。
当然除此以外,还有一个特殊情况,就是妇女如果协助他人实施强奸行为的,也会构成强奸罪。
不会啊!因为,强奸罪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迫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强奸罪。但定强奸罪的人一般都是男性,而女性朋友基本上没有强奸罪的罪名。
那么女人强奸男人,虽然不会以强奸罪来定义的,但是会以故意伤害罪、猥琐罪等罪名的。所以,女人不构成强奸罪!
吴亦凡强奸幼女,被判10年?还是都美竹敲诈勒索,被判10年?
按警方通报来看,都没有敲诈勒索,而且签王的确选妃了!
签王是否强奸幼女这个还在查(虽然就目前而言很大程度就不了了之了)。但是通报里明确说了都美竹和吴签都被第三方(当然是否真的有这个第三方就见仁见智了)套路了,都美竹没有直接参与所谓的敲诈勒索,收到的钱也退回去了,只不过是被套路走了而已!所以都美竹很大程度构不成敲诈勒索,但是吴签私德败坏是确定了的!
都美竹从来就没诈骗过,而且她情况警方已经很清楚,没拘留没有定罪,人现在在外面都可以面向社交媒体发言了。吴亦凡强奸妇女一定是有发生过,至于证据是不是完全灭失不知道,但基本事业毁了。
我觉得这个事啊,并不是什么强奸幼女。因为警方已经通报说都美竹当时已年满18岁。我觉得并非什么MV选妃,这很有可能是招嫖。因为北京警方通报文中说了,事后吴一帆给出3.5万元用于网络购物这3.5万元是网络购物的吗?我认为是招嫖费。那个多霉菌,很有可能是失足妇女。为什么这个事情没有公布,是因为他们二人均不会承认自己是招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