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吃你做过哪些荒唐事?
《辣子油泡茶》
1997年盛夏,我奉命到青藏线出差。遥远的格尔木我还没去过,我要去的南山囗站比格尔木还要远34㎞,心里头难免有点紧张。我把吃穿用的生活用品带了一大堆,其中包括一包半斤装的珠形乌茶和一瓶地道的陕西油泼辣子。一路上在宝鸡、兰州、西宁转了三次车,总祘到达了南山口铁路工地。我在招待所清点行李的时候,发现油泼辣子瓶不知何时跌烂了,与乌茶珠混在一起,同行的伙伴都劝我扔了祘了,这里的招待茶比我的乌茶珠质量不差啥。我也是这个打祘,拣了点乌茶珠泡了半杯,只是想品尝一下滋味再扔。品茶后,我当时感到奇香扑鼻,使人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舒爽,便信口说了两句诗:"此茶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品?"同室住友闻言大惊,纷纷品尝,遂后耸起大姆指连连夸赞。最后我找了一个塑料袋,把油泼辣子浸润过的乌茶珠全部收集起耒,作为我出差期间天天饮、顿顿饮的至品,一滴一珠都没有浪费,伴我度过了那次难忘的出差生活。回陕后也想炮制,只是没有成行。今补记于此,愿能对人们比较水泡茶与辣椒油泡茶的试验比较有所帮助。
咸阳人
谢题主邀请,今天晒晒小时候的一桩荒唐事吧。
小时候,我们村有一个面积很大的苹果园,四周用土墙围着。这个苹果园,虽说是集体的,但大家基本上没尝过,也没分过红,自然有怨言。当苹果成熟时节,顽皮的小伙伴们总会伺机溜进园内“掠夺”一下。
苹果园的管理人是我一个本家哥哥,左腿有点残疾。所以,别人偷窃苹果时我都不会参与,但也不好制止。有天晚上,我们几个在一起玩到深夜,感觉有点饥饿,有人便提议偷些苹果。禁不住大家的相劝,那天晚上我也参与了。
趁着月色,我们小心翼翼地艰难地爬过了墙头,慌乱中刚准备开始摘苹果,只听一声吆喝:“有贼啦……”我们几个慌不择路,一跃越过墙头,各自回家。
第二天醒来,感觉胳膊和腿好痛,仔细一看,右腿上竟然有一道很深的伤疤……
再后来,有人向堂哥告了密,说我也参与了偷苹果。堂哥找到我一顿臭骂,还把这事告诉了父母……你说这事整的,偷鸡不成蚀把米,得不偿失,一个苹果没吃到,倒落下一道伤痕累累,又遭一顿羞辱,真是懊恼!因为这件荒唐的糗事,现在和堂哥见面还有点小尴尬😓~
我是没做过,但是见过有人做过……
这里就将它抖落出来,还望各位千万不要模仿,否则后果自负,本人概不负责,特此申明!!
有一天,有一个人独自在家,也许是肚子太饿的缘故,竟突发奇想,想用洋芋粉炸出面粉的滋味来……
于是和面、揉面、捏团,再倒油下锅,当油烧沸时,他便把由洋芋粉做的团一个个下了锅,然后认真地一个个翻呀翻……
突然几声巨响,团爆裂开了,飞起来了,有沾天花板上的,有沾电视上的,有沾窗帘上的,还有沾在他脑门上的,并且他满头满脑的烫油直往下流,痛得他满地打滚,那个嚎叫声哪,三里地外都能让人发颤……
如果女的被强奸了,是该说出来还是自己隐藏?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我读小学的时候,住在我们家附近的一家人的妹妹差点让人强奸了。
那时候那个妹妹小玉还不满十四岁,姐姐小芳三十多岁,有一天晚上小玉和姐姐小芳一起去县城买东西,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所以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她们姐妹俩急匆匆的走在山路上往回赶。其中有一段路程前后是没有人住的。走到那段路的时候,妹妹小玉说害怕😨,姐姐一边走一边拉着妹妹小玉的手,安抚着她,让她不要害怕,姐姐会保护好她的。
说话间突然间从路边的草丛里窜出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一下子拦住了她们的去路,男人手里还拿着明晃晃的刀子,看到这一幕姐妹俩个吓坏了,男子用刀逼着,一下子就把妹妹小玉拉到了他的怀里,准备从草丛深处走去,姐姐看到这一幕,虽然吓得浑身发抖,但她心里稍微冷静了一下,普通一声就给那个男人跪下了。一边磕头一边求那个男人放过她的妹妹。男子不理她,继续拉着妹妹小玉往草丛里走。
姐姐看到这一幕已经避免不了了,她就告诉那个男的,说她的妹妹还没有满十四周岁,如果你伤害了她,是要判很重的刑的。男子明显停顿了一下,但很快再次准备拉妹妹小玉走的时候。
姐姐告诉那个男的,如果你不想放了我妹妹,一定要伤害她的话,那你就伤害我吧!求求你放了她吧,她还是一个孩子,就这样那个男的当着妹妹小玉的面强奸了姐姐小芳。
姐姐小芳没有忍气吞声,第二天就报警了,根据姐妹两个的描述,警方很快就抓到了犯罪分子,这个男犯罪分子判了无期徒刑。最后病死在了监狱里面。
姑娘订婚了,被男方接去过年,才住了一晚就被送回来。男方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地说:我家要不起你女子!说完,扬长而去。
姑娘的妈急忙问咋回事,姑娘含着一包眼泪不说话,她妈紧追,姑娘才说:那事,我给他说了。她妈一听,气得半死。
原来,姑娘在省城工作时,被一伙人轮了。一家人花了好长时间才走出来,没想到现在又被提起……可又不敢说重话,怕姑娘想不开,只得小声埋怨一句:不是叫你谁也不要说么?往后嘴学紧一点。此事按下不提。
没想到男方非常不是东西,退亲就退亲吧,把姑娘被轮的事到处说,这下好了,大家都知道姑娘被轮过。姑娘一家不知道背后被指了多少次脊梁骨。
过了好一阵,流言消退,姑娘又说了一门亲。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她妈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乱说。可这姑娘也是个倔性子,转头又对男孩说了。没想到男孩一点没刁难她,一如既往对她。婚后姑娘生了一男一女,夫妻两个非常恩爱。
姑娘用坦诚面对婚姻,最终收获了幸福,她是幸运的。
我觉得女性被强后,说与不说,要看目的是什么。这位姑娘想要一个接纳她、不计较过去遭遇的真心人,所以她选择说。如果受害者的目的值得冒险,而且能承受秘密说破后巨大的心理压力,那就说。
如果目的不值得冒险,而且心理不够强大,那就最好别说。把它当成摔了一跤或被狗咬了一口,不要和自己过不去。毕竟人性经不起考验,大多数结局是文中姑娘的第一次遭遇,说了不仅不能让从前改写,还添堵。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这是直接关系到一个女性的隐私名誉大问题,处理不好会搞得一生中在人们的面前抬不起来头,我认为还是根据被强奸的过程事实,自己再三思考作出酌情不同的处理方法好。
作为女子遇到了被强奸的事情,可以说是自己人生的最大不兴,会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永远埋下一种的耻辱。如果是在遭到强奸时无有第三者在场,只有俩个人知道的事情,最好选择是对强奸犯怒诉以后,让他写下忏悔保证书,如果是再次发生我一定把你送进监狱。
我认为还是永远的埋藏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好,这样对自己的名誉不会造成大的副面影响,只有自己感觉到是一种耻辱,还不会影响到夫妻的关系,无有结婚的女孩也不会在婚姻的道路上造成大的影响。常言说的好,息事宁人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是女性遭到了强奸,有其他人或者是多人都知道的情况下,如果是忍气吞声隐藏起来,这样会対自己的名誉伤害上造成的副面影响更大,被强奸还会被人有一种以为里面是有说不清楚的事实原因,在人们面前会一生中背着不明不白的耻辱。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选择报案的处理方法是最好的选择,让强奸犯得到法律上的重判,这样才是洗清自己是无辜遭到了强奸的最有力的说服力,也是堵住那些在背后指指点点人的嘴的最好方法。所以我认为女性遭到了强奸,在有第三者或者是更多的人知道的情况下,一定要选择报警才是最好的结局。
作为遭受到强奸的女性在报案以后警察调查取证,审判的过程中,都会严密保护被强奸的女性的所有隐私信息的,这一点遭受到強奸的女性在报案的过程中,还是完全应该打消自己的隐私会泄露的心理。
女生把自己咬过的烧烤给男生吃是什么意思?
女生把自己咬过的烧烤给男生吃没有特别的意思。这是她的一种习惯,她今天可以给你吃,明天可以给别人吃。在她的一生当中她会习惯性的把她吃过的东西给身边的无数人吃。
女生把咬过的烧烤给男生吃,我并不认为她对他有爱慕之情。相反的,我认为她很不在乎这个男生。大家都知道,每个人的口腔里都会滋生很多各种各样的细菌。在你并不能保证你咬过的东西给男生吃不会给他带来疾病的时候,你带着无所谓的态度,不顾他人安全,做你想做的事,这是一件非常不礼貌也很不理智的形为表现。
习惯性的喜欢把咬过的东西给别人吃的女生。我认为做事欠考虑,不是人人都想吃你吃过的东西。
疾病的到来谁都预想不到,但是有些外来因素的疾病还是可以避免的。讲究卫生、珍惜生命,人人有责。希望有这类坏习惯的人们不要去影响别人的健康。要知道很多人吃了别人吃过的东西都会影响他好几天的生活。比如反胃、恶心、心情、疾病。
希望别把你的快乐强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希望这类坏习惯不要去影响他人的一生。毕竟都是要成家的,影响了老公孩子就不好了。
人的一生都是以健康为中心的,零件坏了不好修还很贵,身体健康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本钱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首先,我认为,自己吃过的东西,上面已经有自己的口水了。普通人之间出于尊重,一般是不会让别人吃自己吃过的东西,毕竟不太礼貌,有些不尊重他人。
因此,女生在明知道有可能冒犯的情况下,依然将吃过的东西给你有一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她把你当做真心朋友,把你当哥们,当兄弟。兄弟之间都能穿一条裤子,何况是吃一块烤肉。
第二种,妹子喜欢你,至少对你有好感,想用此来测试一下你对她的态度,如果你吃了烤肉,想必她一定回很高兴,反之,她也许回很失落。
第三种,妹子性格大大咧咧,在她的大脑里没有其他多余的想法,就是因为肉好吃 想请你尝尝。
女生把自己咬过的烧烤给男生吃,什么意思?我想这个问题大家也都应该清楚,这说明了女生喜欢这个男生,是有意的考验一下男生。如果男生不吃女孩咬过的东西说明男生不喜欢这个女生。如果男生喜欢吃女孩咬过的东西,这说明这个男孩对女生是有好感和喜欢。这也是是女生的高明之处。女生用这种方法试探男生是否喜欢自己。如果男生吃下了女生咬过的东西,女生就知道男生是否喜欢自己。这是女生聪明的试探。这一招确实很高明。如果男生不吃女生咬过的东西这说明男生眼里没有这个女生。男生吃下了女生咬过的东西,女生心里就有数了,就会对男生交往和恋爱。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