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律师开庭遭暴力执法怎么办_为什么马律师在许敏房产纠纷案中被斥不配做人,而且遭网友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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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马律师在许敏房产纠纷案中被斥不配做人,而且遭网友怒骂?

他只看钱,黑白颠倒,没有职业操守。

许敏的房产纠纷案,现在已经不是他们自己的案件了,已经上升到社会案件了。

如果许敏拿不回房子,估计很多父母已经不愿意将自己出钱买的房子,写上儿子的名字了。

但是这样又会引起新的问题出来。

1、不写儿子的名字,父母是否因为年龄的原因,无法贷款。

2、不写儿子的名字,以后孙子的户口落在那套房子上?孙子以后读书是不是办各种手续又很麻烦?

3、不写儿子的名字,意味着这套房子是父母的,儿子娶媳妇时,媳妇能不能同意?媳妇会不会要求变更成儿子的,并加上自己的名字,或者就不嫁了。

也许还会有更多的问题,现在大家都等着看许敏房产纠纷案的结果,如果她拿不回房子,会寒了很多父母的心。

马律师是在助纣为虐,是会被世人唾弃的。

首先,律师是要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上的,再者我们局外人其实并没有办法了解事情的全貌,很多都是片面的认知,这其实挺不好的。律师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就是一个好律师,并不会因为被骂而改变。

许敏与熊磊的房产之争,一直是错换人生28年案件中网友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原本是许敏夫妇及其家人出资加贷款购买的房产,却因为过户给了养子姚策,并被离世的姚策当做遗产留给了妻儿,而使这套房产不能够完璧归赵,导致许敏夫妇不得不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这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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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何马律师又会成为这个案件中的焦点呢。

原来,近日在该案的庭审中,当许敏拿出了购房合同以及出资凭证等证据时,却被熊磊的律师马洪涛一口否定,不承认这些证据,称这些证据与房产的归属无关。

马律师的这一席话激怒了许敏,导致许敏当庭对其怒斥道:“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还如此丧尽天良,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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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许敏,相信换做任何一个人,在面对马某如此无理的雄辩时,都会气不打一处来。

许敏提供的这些证据到底与这套房产有没有关系,马某作为一名律师,一名法律从业者,相信他比谁都清楚。如此一口否定,显然是故意而为之。从法律的角度讲,这样的做法有没有知法犯法之嫌呢。

虽然律师最擅长的就是狡辩、诡辩,但也需要具备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底线。而不能无视事实,张口就来。

法律最基本的准则是惩恶扬善,律师同样应该以此为从业准则。而不能为了律师费,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甚至助纣为虐。否则,便丧失了作为一名律师的职业操守,也就不配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行业。

马某的这一操作,不仅遭致了许敏的愤怒,也引起了许多网友的不满,一度被网友们骂上了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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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环节也让网友们感到愤怒。

庭审中,马律师一方提出要出半价50万元购买许敏的这套房产。不过,具体是谁提出来的,还有待核实。有说是马律师提出的,也有说是熊磊提出的。

不管是谁提出的,这种想法都明显是在欺负人。许敏夫妇目前都是在租房子住,怎么可能卖掉唯一的这套房产。而且还想花半价购买,这与打劫有什么区别,未免欺人太甚。

这也是马某被网友们怒骂的原因之一。

不知熊磊花了多少律师费,会让这位律师无视证据、不顾一切的如此力挺。

不过,这样的辩护并没有起到好的效果,反而有可能事与愿违。

结束语:

许敏与熊磊的房产之争案最终结果会如何,暂时无法预测。但是,马律师的这场辩护,有可能对他的名声造成一定的影响。

可见,对于一名律师而言,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是多么的重要。

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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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时律师的反应为什么比平时慢?而且眼睛发直?

  当事人对律师的要求却主要是放在过程上。如果律师在整个办案过程中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管结果不够理想,当事人也会对律师的工作过程感到满意。相反,如果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负责任粗心大意,尽管结果十分理想,当事人只会感谢法官而不会感谢这样的律师,律师甚至会遭到指责或投诉。  在法庭上,一般律师讲话比较谨慎,也就是表现得比平时反应慢,这是因为律师在认真思考,反复斟酌。讲出的话,书记员都有记录。所以,这时律师对说话的内容是有选择的。如果说得快,万一说错了难以更正,甚至让对方抓住了话柄,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即使是真实的事情、事实也要缄口不言;对本方当事人有利的,要通过最恰当的表述方式进行表述,以达到最好的证明效果。这是律师负责的表现。

给律师签过全权代理合同了,但马上要开庭了,他却说他不愿意出庭了,这个怎么办?

你没有讲明白,如果你真的与正规律所的执业律师建立委托关系,那你说的情况真的几乎不会出现。

1.全权委托的概念有误,如果你信任律师并愿意让律师帮你把案件所有的事务全面处理,应是特别授权,并予以注明。

2.但凡正常执业的律师,只要不是特别原因(例如出了严重车祸,本人无法办理等极端事件),律师会按合同履行职责,因为不仅受合同约束,更瘦律所及律协、司法局的管理,没有几个律师不会无缘无故不愿意履行职责的,除非你聘请的可能就是假律师。

3.如果你经过核查真的聘请的是律师,你该考虑是否支付了律师费或按照合同履行了相应前置义务,如果你没问题,那么一般律师即使不管是基于个人无法出庭,也会委托其他律师办理案件代为出庭的,不会直接告知你他不出庭,行为为了你个人的一个案子而对自己执业生涯产生污点,不值得,一般不会这样的!

首先你要确认是否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同,如果你找的假律师,假律师无出庭资格,其次你是否没交律师费,律师按合同约定中止代理拒绝出庭,第三,你提的问题现实中不会发生,是不是在编造虚假问题影响律师声誉

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就是属于一般代理,只能就程序方面进行代理,而无法就实际问题承认,放弃,变更,不能和解,调解等,即使律师出庭也发挥不了多大作用。

你授权委托的权限错了,应该是特殊授权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