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大爷劝阻女子插队后遭其丈夫毒打这件事?
家庭既然有困难为何没有一个平常心,反是遇到事了就暴力相向。可想而知如果你老公这次出手反倒被打,相信你们两口子不会轻易了事。所以既然出手了,该你承担的责任你还是要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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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她丈夫行为令人不齿
子女因为与别人争吵就叫来老公大人,简直就是害人精。而她老公对一个63岁老人下重手,这个行为让人愤和不齿。排队守秩序是每个公民应该遵守的,因为有人提醒和指责就恼羞成怒,甚至动手打人,可以侧面暴露出平时性格有多么骄纵,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法律意识及其淡薄。
得饶人处且饶人,应该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法律是严肃的,犯罪毕竟收到惩罚,老人腰椎压缩性骨折肯定构成了二级轻伤,这在刑法上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判刑应该在三年以内。
如果设身处地想一想,事情发生了,男子及家人应该汲取了教训,老人应该给其一个机会,毕竟确实上有老下有小,如果真的被判刑,整个家庭就会垮掉,一个家庭垮掉很可能造成其他的社会悲剧,如果家属能够积极赔偿,老人得到极大程度补偿,也可以弥补损失。
这类案件法律程序和后果
1、按照一般法律程序,如果老人司法鉴定结果构成轻伤二级,那么派出所会进行刑事立案,立案和取证后,会将案卷提交分局预审科,之后会将案件提交至检察院准备公诉,检察院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一般都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男子家属积极赔偿向老人赔偿,并获得书面谅解,检察院会在公诉阶段提出轻判意见,法院结合案件危害性和当事人意愿,一般会判缓刑1-2年,男子只需在社区进行社区矫正就可以,定期学会汇报。
3、如果老人没有对男子谅解,可能判入狱1年左右,并承担民事赔偿。
有句俗语说的挺好,一代没好妻,三代没好子。大概意思就是如果一个家庭当中妻子如果不能够品行端正,那么其教育出来的孩子也必然好不到哪儿去,而本案当中倘若不是女子 故意插队并且搬弄是非,怂恿丈夫,我想这样的事情绝不会发生。很显然这位妻子不仅没有做好自己的本分,反而将自己的家庭拉入到无尽的纠纷与麻烦当中,实在是家门不幸。
对于女子事后痛苦跪地说自己丈夫有心梗,而且她丈夫是家庭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说法,我认为并不能成为其免责的事由。通过新闻可以知晓女子的丈夫身高178左右,身材魁梧,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真的有心梗,怎么可能骑在别人脖子上来打别人?而且既然是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何女子当时不能好好排队,而不是插队之后还要为非作歹?
鳄鱼的眼泪不值得相信,可以想象得到当时女子插队别人发现之后,恼羞成怒,见到丈夫给自己撑腰时,必然是幸灾乐祸,绝不会有丝毫的悔过,倘若不是其丈夫被拘留,这位女子可能像现在这样跪地痛苦求饶吗?
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一对情侣晚上烧烤吃夜宵,女子刚坐下来就被对面的几个小流氓,吹口哨调戏。女子恼羞不成,便让男朋友上去教训那几个流氓。男朋友不愿意,只轻声说道:不要理睬他们便是,我们吃我们的。
女子气不过,说了句:窝囊废。于是便捡起一个啤酒瓶扔了过去,随之而来的就是对面小流氓的殴打,男朋友立刻上前制止,结果最后男朋友被几个小流氓刺中好几刀,最终不幸身亡。在临死前,男朋友对女子说,现在你知道我不是窝囊废了吧。
龙湾区:女子遭丈夫公公当街暴打涂粪?男女方各执一词,警方通报来了, 你怎么看?
对于这个事件,孙某弟弟表示,姐姐于2007年经家里亲戚介绍嫁入姜家,而姜某乙平时在家嗜打成性,多次家暴派出所均有出警记录。多年来,由于念及孩子尚小,为了三个孩子,孙某多次忍让。当晚,对方拿铁棍和铁锤来敲车窗,同时唆使多名黑社会人员拿铁棍对孙某进行殴打,并且将孙某按压在地上,往其嘴巴、脸上塞抹大便。
姜某甲的表哥告诉记者,事发原因系怀疑孙倩与同事有不良关系。当天舅舅当时发现他们正在车上搂抱,让下车她不肯,于是就拿了东西把车窗玻璃给砸了,后来我表弟也过来了,可能是拾起路边的狗屎,就挥上去了,并不是事先准备好的。
事后,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发布了通报:
2019年12月13日22时31分,我局接报警称永中街道绿城海棠湾西门路口发生打架。中心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现场,并控制相关人员,随后将伤者孙某(女,33岁)、林某某(男,35岁)送医院治疗,将涉嫌殴打他人的嫌疑人姜某甲(男,36岁,系孙某丈夫)姜某乙(男,66岁,系孙某公公)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初步调查,姜某甲与伤者孙某因夫妻情感纠纷,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绿城海棠湾附近殴打和侮辱孙某及其朋友林某某。现我局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后续情况将进一步通报。
从公安机关的通报情况来看,对于是否存在出轨或婚外情的情况并未予以说明。但姜某甲、姜某乙等人在绿城海棠湾附近殴打和侮辱孙某及其朋友林某某,这个确实也是客观事实,也确实属于违法行为。不过,公安机关也只是通报进行立案侦查,并未说明是否对姜某甲、姜某乙采取强制措施。不过,若从法律上来看,姜某甲、姜某乙的行为是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及侮辱罪。
从网上报道的情况来看,孙某的伤情还是相对严重,如果一旦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那姜某甲、姜某乙的行为是典型的故意伤害行为,将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姜某甲、姜某乙在公共场所将孙某按压在地上,往其嘴巴、脸上塞抹大便。这是典型的侮辱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交通肇事给死者家属道歉信?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追求的终极目标。交通肇事后死者家属悲痛万分,事故方应该真诚地向死者家属道歉,争取死者家属的谅解,有利于双方达到最大的和谐。我们一定要小心驾驶,克服侥幸心理,尽量避免出现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