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妻子起诉离婚,A股百亿资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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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翔,1978年生,人称“宁波涨停板敢死队”总舵主,“私募一哥”。从营业部成名,到公开发行阳光私募产品,徐翔在创造一个又一个资本市场奇迹的同时始终保持神秘。曾任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1、徐翔于2017年1月22日经判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逾90亿,并处罚金110亿元。
2、出事前,徐翔家庭资产大约在200多亿元,很多股票是在徐翔母亲郑某名下。按照徐翔妻子的说法,没收90多亿元的违法所得后,徐翔一家大约还有逾100亿元的净资产。徐翔妻子认为离婚时,自己应该分得一部分合理的资产。
3、但是,徐翔自身还要面临110亿元的罚金,这部分应由司法机关追回,但可惜的是徐翔妻子不需要替他支付罚金的,也就是说,徐翔净资产一般要被没收外,其余都应该被妻子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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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应该是共同财产制。如果离婚的话,要进行平分。本案当中,徐翔因为犯罪被没收财产或者罚金,但是其合法的财产应该受到保护。就合法财产部分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应该是进行平分的。
A股市场天价分手费的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猫腻?
说实话,这种天价分手费的事离小编这种小老百姓还是好遥远的感觉,只在电视上见过,没曾想有钱人还真是过着戏一般的人生啊。
这种例子在网上一搜还真是不少呢,比如,近期恒星科技控股股东谢保军离婚时把市值5个亿的股份分割给妻子,2017年一心堂控股股东阮鸿献离婚时将市值20亿的股份分割给妻子,梦洁股份实际控制人姜天武离婚时将市值10亿股份分割给妻子,2016年昆仑万维实际控制人周亚辉离婚时将市值71亿的股份分割给妻子,以及前些年土豆网创始人王微与妻子离婚事件等等。
因为双方越走越远,各种不合等而正常离婚,分财产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谁还不应该追求自己的幸福快乐咋的,但是也有人认为这里边可能有猫腻,比如借离婚减持啊,套现啊,割韭菜啊之类。笔者认为啊作为投资人有这种顾虑也是很正常的,遇到这样的天价离婚事件注意一点就好了,毕竟人家离婚可是合法的,而咱们也只是猜测。
当然若是假离婚,在小编的观念里那还真是属于为了利益不折手段呢,这就是三观问题了,说到这就想多说一句,小编一直想说咱们国家的教育是不是应该多灌输取之有道的思想,而不是主打宣扬舍己为人,感觉这个观念的灌输效果不是很明显啊,虽然舍己为人真的很高尚,但是大多数的人都是利己的啊。
而且就算有人被熏陶的总能做到大公无私,周围都是利己主义不觉得这很不公平么。哎,收收收,一不小心就扯远了,话说回来以离婚的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真是应该受到谴责,损害他人利益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