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雨天骑摩托轧石块摔成植物人,高速路公司被判赔106万,你怎么看?
雨中石头拦路,他不幸撞上惨变植物人。高速公路公司被判赔106万元,到底是躺枪还是管理不严?
事情经过
一个大雨滂沱的傍晚,镇江市的钟坪(化名)骑摩托车沿国道下班回家,途中右转弯时不小心压到路面的一石块,当即摔倒昏迷。随即,钟坪被送往医院救治,可因头部受伤过重不幸成为植物人。此后,钟坪及其法定代理人先后两次向镇江丹徒法院起诉某公路管理处与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的路段存在障碍物,肯定会对过往车辆的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保护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故钟坪在该路段因障碍物摔倒受伤,高速公路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钟坪下班回家驾驶的摩托车车速较快,加之事发时雨天路滑、灯光照明不足等状况,影响钟坪对路面障碍物的判断和避让,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所以他负次要责任,最后,法院根据事故发生经过,酌情认定由高速公路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钟坪承担次要责任,判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钟坪106万元。判决后,该公司主动与钟坪的家人联系,对其进行探望慰问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首先我要插播一下,工人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导致受伤和死亡的,也算做工伤,可以走工伤保险。当然了,是有一个期限,不可能你前天下班了,今天受伤还管你。
事故中高速公路确实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是摩托车,这要是轿车,来块了,一车人不都得出事啊?在能观察的老司机在雨天也看不了多远,而且收费自然要承担自己的义务,这是无可厚非的,公司也认定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主动的善后,我们为他点个赞。同时也希望奇迹能出现在受伤者身上,让他重新康复!
高速公路判罚不冤!
当时是雨天,男子骑摩托车下班沿国道回家,却因为压到一块石头,摔成植物人。
于是男子及法定代理人两次将某公路管理局和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50万。
但这里有个问题,某公路管理处和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是协议书,不具备法律效益,所以公路的养护义务还是应该由高速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是一段收费公路,对公路的养护和安全保护是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而它协议的管理处不承担责任。
但是在雨天男子骑摩托车的车速又太快,导致意外事故发生,所以男子理应也承担一部分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男子106万元。
这件事给我们的提醒有两点:
1、不管任何天气,驾驶任何车辆,一定要时刻观察路面情况,防止事故发生,另外车速避免过快,遇到突发情况容易造成不可控。
2、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公路管理处管理收费公路时,一定要生活合法,依法签订合同,方为上策。
所以,这106万的判罚,不冤也很值得,为未来公司的发展提个醒未尝不可。
而摔成植物人的男子,可谓真心倒霉,希望他能好好的。
你有什么看法,留言讨论一下,欢迎关注李阿冰。
99随便语:这起案件具有极强示范效应!可能造成司法实践中的巨大影响,与我们很多人有关。
地点:江苏镇江
事件:男子雨夜骑摩托不慎摔伤,法院判决公路养护方赔偿百万
(1)镇江法院民一庭通报案情,该院近日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某男子雨夜骑摩托摔伤,对公路负有经营、养护义务的某高速路公司,被判赔106万元。
(2)事发是一个下雨的夜晚,镇江市民钟坪骑摩托车,沿国道下班回家,途中在右转弯时不小心压到路面一块石块,造成摩托车翻车,钟坪当即摔倒昏迷。
经抢救,钟坪因头部受伤过重,不幸成为植物人。
(3)伤者钟坪一方,先后两次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路管理处,某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0余万元。
经审理查明,涉事路段为普通公路,由某高速公路公司承担经营、养护责任,并与当地公路管理处签订了经营协议。
事故发生时,钟坪在途径这处公路时,因障碍物(石块)摔倒受伤,高速路公司违反《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保护收费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
镇江法院判决,由于钟坪车速较快等原因,自行承担次要责任;高速路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106万元。
这起案件太有代表性!
具有代表性的原因,事发路段为国道,而伤者钟坪骑的是摩托车,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常见,因为公路上出现障碍物,比如石块等,发生伤害事故,同样常见。
从笔者亲身经历的司法实践来看,虽然从法律上说,公路养护方负有养护责任,但事实上,如果公路养护方的责任,存在微小瑕疵(比如路面有石块),法院通常会做出对公路养护方较为有利的判决。
普通公路不是封闭的高速路,路面有石块,太常见了!
换句话说,如果路面上有石块,导致车辆,行人发生事故,公路养护方都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公路养护方的责任就大了!
第一,一起判决,几乎起到了“颠覆传统”的效果。
从以往司法实践看,公路养护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都属于“明显瑕疵”,也就是显而易见的错误。
比如说,由于施工时挖了一个大坑,施工后未能及时填平;
公路上出现大型障碍物,比如一棵树倒了,养护方未及时清理,也未设置警示牌;
路面上出现影响通行的油污,导致车辆事故或行人滑倒;
如此等等。
但如果说一个人骑摩托车在公路上行驶,又是下雨的夜晚,由于路面上有个石块(新闻中未说明石块大小),这个人在拐弯时不小心摔倒了,养护方也要承担主要责任,那等于“垫付传统”。
因为,这样的事故,在现有条件下,公路养护方无法避免!
试问谁有本事,让普通公路上连一个石块也找不到呢?
第二,我们关心的不是高速路公司是否“倒霉”,而是这起案件带来的示范效应。
从全国范围来看,由于公路上存在“微小瑕疵”,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绝对数量很多,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便有人摔伤,也是自认倒霉。
但根据镇江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我们就有了另一种选择。
可以向公路养护方索赔!
从另一个方面看,对公路负有养护责任的公司,也将变得无所适从,因为,若要保证公路上连一个石块也找不到,以目前的现实状况,几乎做不到。
如此一来,这一类案件的矛盾,必将变得突出,这一起镇江的赔偿案,能否成为其他案件的参照物呢?
第三,从普通公路延伸至市内道路,其他市政设施。
有些事情就怕你认真。
根据这起案件的判决,国道上有一个石块造成事故,公路养护方需要担责,那么,同样的事情出现在市内道路上,养护方岂不是更应担责吗?
比如说,市内道路上有清洁工负责清扫,但如果你真的想找,在道路上找到一个小石头块,并非难事吧?
假如有人踩到这块小石头,摔倒了,摔伤了,市政公司是否需要担责?
而且是主要或者全部责任?
很明显啊,既然在国道上因为石头摔伤,养护方担责,那么,市内道路的养护标准,绝对应当大于国道,判令市政公司承担责任,那有错吗?
结束语:镇江案件当事人是否上诉,判决是否已经生效,咱们暂且不论。但这起案件带来的示范性效应,我们真的需要考虑一番,否则,真的发生类似案件,法院能怎么判?
你遇到的最流氓最无赖的话是什么?
“他饿关我屁事啊!”
在火车上遇见的事儿,那年从武汉去北京的长途火车上,一个年轻妈妈抱着一个约摸7、8个月大的宝宝坐的是下铺的位置,到了晚上大家都开始昏昏欲睡的时候,这孩子突然就哭起来了,一直哭闹不止,哄也哄不好,说实话,孩子哭的嗓门是挺大的,天气又热,宝妈都哄出一身汗来了,旁边的人也有的开始皱眉,估计也嫌孩子吵了。
终于,从隔壁冲出一个抱着膀子的女孩子,直接就吼了一句:你孩子这么吵别人怎么睡啊?宝妈一脸歉意地说着对不起,说孩子估计是想喝奶了,但带的奶粉上车时落在车站了。旁边一个奶奶也帮着说了句:小孩子饿了。结果这姑娘直接又顶了一句:他饿关我屁事啊!影响别人休息就是不道德。
宝妈一听也不乐意了,于是吵了起来,后来列车长来了才安抚下来了。旁边有人拿酸奶和纯牛奶给孩子,孩子也不喝,估计孩子就认奶粉,后来又哭了好一阵孩子才哭累了停下了。
听宝妈说在车站时给孩子冲了奶粉,刚开始喝广播就提示要进站了,慌忙间就把装奶粉的袋子忘在候车室了,一个人带小孩坐车也真是够不容易的。
遇到流氓话太多了。写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领导说:“我说话的时候你不许说话,说错了你也不能反驳,你要学会尊重我。”
二、物业说:“你再不缴费,马上就给你渟水、停电。”
三、单位有20人,年底要选先进工作者,领导说:“你们每人投一票,我自己15票,我希望我们投那个谁。”
四、领导说:“有意见吗?没意见就好,有意见请你保留!”
五、公司颁布了一份文件,领导说:“有什么意见你们说啊,反正我没意见。”
六、老师说:“你再考不好,就停你的课。”
七、医院停车位紧张,我开车找了一个私人停车位,价格太贵,我想问一下老板多少钱,老板说:“爱停不停,不停就滚。”
八、电梯费,你可以不缴,电梯你也别用了。
九、洗车场遇到过一个开豪车的司机,指着洗车工说:“一辈子你也买不起。”
十、酒桌上,甲方对乙方说:“喝了这杯酒,一切好商量。”
十一、我那么爱你,你也要爱我呀!
十二、厨子说:“我就这水平,爱吃不吃。”
十三、男子要结婚,对父母说:“反正我不管,你们就得给我买房买车,要不我就不结婚。”
十四、自己受委屈,有人过来劝你,说:“你要大度啊,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十五、儿子对父母说:“我也没有钱,你们老了我也管不了。”
我七八岁的时候有一天半夜里,我听到我爷爷在客厅里大骂:“这家是我的,你们一家人赶紧滚出去,我今天开始60岁了,要开始享受了!”用一根棍子使劲的拍打墙壁,让大家都不要睡了。
我爸起床说:“这半夜的,不睡觉干啥啊!我们哪里又对不起你了,天天不是让卷铺盖走人,就是滚蛋的!”
他说:“我60岁了,我要开始享受了,从今天开始你们要伺候我,我不干活了。”
我爸说:“孩子上学要用钱,你不干活就不干活,有吃的喝的就行了,也不差你啥啊!”
一晚上不依不饶的,最后定下来他一个人住一半的房子,分一半的家产,然后每个月给他粮食和菜,他自己过,原来半夜闹就是为了要单独住。
后来他单独住了,不干活了,每天没事干就找邻居聊天,给别人说这一家人以后有的是苦日子,孩子要上学,估计得穷十几年,所以他才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受罪,辛苦一辈子就为了老了能享福的,跟着受罪可不行。
后来我爸为了供我们上学,就出门打工了,我妈在家拉扯我们姐妹上学。
结果后来我们越来越好,我爸赚的钱比他当家的时候多太多了,他又开始作妖了,我爸一回家,就和他吵架,说我爸不管他,没良心......
我爸说:“你是不是想和我们一起过了?不要作妖了,有话说清楚!”
现在我爸已经不是当时那个小年轻了,出门这么多年,已经成长了。在我爸的一顿说服之下,他乖乖的维持原状了。
这个老人真的不惜福,我有时候真的特别不喜欢他,但是看到我爸没有亏待他,我们也就对他也没啥大的怨言,有时候觉得这人也挺可怜的,他就是怕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