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妻子自杀遭肢解抛尸”案一审宣判:丈夫获刑两年半, 你怎么看?
故事具体情节就是妻子和丈夫冯某吵架了,然后妻子一时间想不开就喝农药自杀了,丈夫怕妻子的娘家人发现,就把妻子给肢解了然后于荒郊野外抛尸,后来法院以故意毁坏尸体罪对丈夫冯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而现在娘家人不服提出上诉,要求判丈夫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妻子自杀是妻子自己的行为,只能算是妻子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发生的一场婚姻上的悲剧,毕竟丈夫没有直接杀妻子的行为,所以丈夫是不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退一步来说,丈夫也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娘家人即使再悲痛,对于这两种罪名的上诉,法院最终应该不会支持的。但是娘家人可以以女儿尸体被毁坏对自己造成严重精神创伤的情况下向被告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故意毁坏尸体罪,指的是对于死者的尸体进行肢解、焚烧、剖割等一系列毁坏尸体的行为,其最终保护的是被害人的遗体完整,死后的人身尊严以及其近亲属的精神健康。如果行为人杀死被害人后又毁尸灭迹,那就直接定故意杀人罪,对于毁坏尸体的行为不再另行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此外,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故意毁坏尸体罪处罚。
宁远县:妻子吵架后喝农药自杀,丈夫毁尸抛尸邻省,丈夫一审获刑两年半,你怎么看?
这个案件是通过警方的全力侦查,确定了该男子没有杀害妻子的嫌疑。从尸体的解剖也证明了妻子是吞噬农药所至。死亡的时间有男子不在场的证据。只是男子发现妻子自杀了应该报警处理,他确是将尸体支解运往他地掩埋,这纯粹是犯了毁尸罪。所以判他两年半的刑法是他毁坏了尸体的罪刑。
丈夫战死妻子结局?
电影《早春二月》中的小寡妇,他的丈夫战死了,留下她和两个年幼的儿女。她的生活一下子陷入贫苦无助的境地,拖儿带女的去到省里去领抚绪金,空手而归。
后被善良的乡村教师资助,可又被周围人的流言蜚语羞辱,加上儿子病死,彻底摧垮了她,把女儿托付给乡村教师后,悬梁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