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玩弄女下属私企老板喜欢女员工的表现_猥亵和强奸有何区别,女生在外应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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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和强奸有何区别,女生在外应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

猥亵和强奸简单来说共同之处都是违背妇女意志的。不同之处是猥亵没有性行为发生,而强奸是发生了性行为。

作为职场女性,无论是私企还是国企(国企尤甚),都不可避免存在酒桌娱乐场所应酬的情况。尤其是出外勤,跟业务单位有生意工作往来的,特别是乙方,陪酒在所难免。有的人或许会说,你可以坚决不去呀!话是没错,但不去就得罪领导,且不说今后职场发展肯定受影响,被领导经常穿小鞋的滋味也不好受,而且拒绝应酬,领导会觉得你矫情,搞得好像人人要强奸你似的。

那么去了酒桌如何自我保护呢?首先是要看你是不是希望参加应酬,女性一般能喝酒的不在少数,公司内部聚餐,朋友聚会时,你作为女性经常豪饮,就难免在领导心目中留下酒量大的深刻印象,有酒局叫上你就在所难免了,所以,避免应酬的第一步就是日常公司内部人员的聚餐,做到滴酒不沾,牌子做出来了,人家就不太会经常叫你了。

其次,如果已经被人知道你能喝点,领导邀请你去参加,而且你又是作为乙方求人办事的话,那么这类酒局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被对方喝多了动手动脚,很麻烦,尤其是自己酒量一般的情况下,喝到人事不省,被性侵是大概率事件。酒桌上如何拒绝喝酒又不得罪领导和客户,唯一的办法就是口服头孢类消炎药,大家都知道,服用了头孢类抗菌素,是严禁饮酒的,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如果领导和客户看到你随身携带头孢,而且当面吞服了,再逼你喝酒,就如同谋财害命了,领导和客户不傻,一般不会这么做。

第三,前两条都没有奏效,头孢这招也不能经常用,总有个别几次逃不掉喝酒,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女性严格自我控制,牢记一点,领导和客户怎么喝都可以,你一个女人,尽量少喝,喝完一杯吐在擦嘴毛巾里,喝一半偷偷倒一半,矿泉水替换白酒等等,所有办法都可以使用,如果感觉头晕了,一分钟都别耽搁,奔到厕所扣出来吐掉,甭管吃下去的是昂贵的鲍鱼鱼翅还是山珍野味,趁酒精还未起作用之前吐掉是防止喝多的最佳办法。

职场女性不容易,在这个雄性担纲的领域要生存,要进步,有些付出是辛酸的,保护好自己很重要,而且可以保护你的只有你自己!㊗️各位女性顺利。

近来关于性侵犯的新闻层出不穷,前有某大明星因涉嫌强奸被刑事拘留,后有有全国闻名的互联网企业的员工被领导上司及客户猥亵侵犯,甚至强奸。

猥亵、强奸有何区别,女生在外,如果遇到类似的不幸的事情,如何保护自己呢,如何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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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性侵害?

性侵害,指各种不自愿的性接触和被强迫的产生性行为,其手段多表现为以权威、暴力手段、金钱或者谎言式的甜言蜜语,引诱胁迫她人与其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并在性权益方面对受害人产生侵害。

二、性侵害的形式表现

性侵犯,主要表现三种形式:强奸、猥亵、性骚扰。

三、何谓猥亵?

在我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七条有【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对相关行为的处罚是不轻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猥亵的具体常见的表现形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猥亵的表现形式有:抠摸、搂抱、舌舔、吸吮、手淫等行为,其目的式来刺激或者满足自己性欲的淫秽行为。

需要特别注意的式被猥亵的对象既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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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色狼

猥亵最常见的多是公交车上的色狼。

四、何谓强奸?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了强奸罪,强奸罪的刑罚处罚明显高于猥亵罪。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猥亵与强奸罪的最大区别

在刑法上,强奸采用插入说进行认定,这也是与猥亵的最大区别。

六、性骚扰

我国新出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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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

七、遇到性侵害,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强奸或者猥亵:

(一)如果条件允许报警,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在警察的指导下,固定证据。

(二)如果条件不允许报警,需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不要清洗相关痕迹,如精液,毛发等物品。

面对性骚扰:

(一)及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举报,如公司层面的上级。

(二)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骚扰短信、微信沟通、或者及时留存影像资料。

性侵害将对受害者产生严重的伤害,或许在面对 讨回公道的过程中,担心各种第二次伤害,但希望每一个受害者能够有足够的勇气,相信法律的正义。

刑法第四章第五章分别是什么罪?

刑法第四章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刑罚规定,刑法第五章是对侵犯财产罪的刑罚规定。其中第四章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民主权利主要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第五章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比如甲故意杀害了乙,即属于侵犯乙的生命权,触犯了刑法第四章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法律依据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有些企业里为什么会有“流氓领导”?

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和企业利益最大化所决定的,领导可以用这种工作方式在经营场地(办公室)建立一个“流氓气场”,让员工望而生畏,服从管理,不敢提出一些领导认为“不合理”诉求,对企业是“自我保护”的需要,一般私营企业都会用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管理方式的人做领导挡事当经理;国营企业也有这样的干部,故作威严,不苟言笑,架子十足,对上级溜须拍马,对下级拉帮结派,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总之流氓领导在大多数企业都会找到,也许是阶段性的,是企业人员管理所需要的,“存在即合理”,慈不掌兵吗。

文|小蜗牛 民企集团首席人事官

感谢邀请!

依蜗牛君职场体验,

主要原因不在于流氓,

而在于更大的领导。

【岳飞之死不在于秦刽,而在在于宋皇帝】

首先,一个坏人能够在公司存在,说明公司出了问题

其次,大家都讨厌的想赶走的人,但却没有权力去做

最后,这不说明是更大的领导或老板的问题吗

【众人的软弱也是造成坏人猖獗的原因】

首先,众人是个了不起的队伍,但是却是一盘散沙

其次,人事部门也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员工的无能,为这些人提供的生存的机会

总之,

这个问题主责任在老板或大领导,次责任在人事部,员工自身也有一定责任。

三方共同维护了这个“流氓”的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