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债务置换流程?
1、确认拟置换债务是隐性债务。向金融机构提供填报债务系统的截屏仅能表明该笔债务已经上报,还必须经过财政部的甄别确认才能认定为隐性债务,最可靠的方式是拿到财政部的回执确认,实践中也可以变通为当地财政部门出具确认函或审计意见书,更简单的做法是当地财政部门在截屏上盖章,金融机构一般也接受。
2、对隐性债务进行分情况处理,属于纯公益性项目的债务由政府承担。非纯公益性项目的隐性债务按照2017年7月14日前形成和2017年7月14日后形成进行分别处理,前形成的可以进行债务置换,后形成的尽量结清,无法结清的落实化解方案,一般金融机构都不会接受后形成的,防控追责风险。
3、确认债务的期限不超过债务上报的化解期限,且最长不超过10年,一般在5-10年,尽量在本届政府任期内。
4、明确化解对象的区域和层级,尽量选择位于层级高、债务率底的地区,有发债能力的主体,倾向于债务率低、综合财力强、地市级的主流平台,最好是当地前三、2A+、有发债记录或符合发债条件的平台。应与平台专型相结合,平台的筹资能力及转型后的资金实力直接影响置换后债务的偿还能力,整合后被注入经营性资产或政府增资的平台将更具备偿债能力,而准备注销的平台则会影响债务偿还的安全性。
5、对先前的债务担保措施进行分别处理,合规的担保保留,有违规政府担保的撤销违规担保,撤销违规担保后金融机构可视债务风险情况要求再提供担保措施,可以是政府的合规增信,也可以提供抵押、质押物,考虑到城投平台一般缺乏担保物,可由当地有实力的国企或主流平台公司(排名前三、AA+以上评级、发过债)提供担保。
6、将置换后的债务登记在隐性债务登记系统中,与原隐性债务一一对应,明确公示原隐性债务已被金融机构置换,防止监管机构误认为新增隐性债务,也防止城投平台优先偿还其他隐性债务再偿还已置换的这部分债务,给金融机构增加偿债风险。
部分媒体在没有弄清滨海新区数据变化的原因,就冠以造假的结论,是否有过于草率?
辽宁、内蒙古之后,天津也宣布“挤掉”GDP水分。
如果说统计造假与一段时期内“唯GDP论英雄”、或地方干预统计情况有关,浙商证券固收团队分析师孙付认为,那么“挤水分”的动力来自两方面:
这既是提前应对2019年起国家统计局推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防止历史前后经济数据“打架”;
又有当前中央加强地方财政债务监管下主动坦白,做低基数以便获得更多转移支付的考量。
地方争相“挤水分”
此次天津宣布滨海新区GDP收入大降三分之一,让“GDP注水”的话题重回中心。
天津广播1月11日发布微博披露,天津滨海新区两会上重新调整了GDP统计数据,2016年滨海区GDP从万亿元下调至6654亿元,降幅达三分之一。而在此次调整前,2016年滨海区GDP占天津全市当年GDP的近56%,更是成为全国首个迈入万亿俱乐部的国家级新区。
此外,内蒙古在今年1月3日表态:将停建和缓建一批政府过度举债项目、利用3至5年降低政府债务率到合理水平、并挤掉财政收入虚增空转以及工业增加值存在的水分。
辽宁的“缩水”经历更早,2017年初辽宁省对外确认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数据造假的问题,累计虚增财政约占同期财政收入的近20%。
背后动力:防止数据“打架” 获得更多转移支付
浙商证券固收团队分析师孙付认为,挤水分就是为了提前应对2019年起国家统计局将推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防止历史前后经济数据“打架”的情况。
统计局在2017年10月30日宣布,将在2019年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从原来的各省区市统计局负责改革为国家统计局组织领导、各省区市统计局共同参与的统一核算。
推行统一核算后将解决过去地方核算明显高于全国核算的历史问题。
另一方面,则是在中央和各部委加大对地方违规举债的问责背景下,地方政府融资渠道受限,而调减“注水”的经济数据更容易获得财政转移支付。
中央“不兜底”
财政部于去年12月23日发布《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强调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谁家的孩子谁抱”,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浙商证券指出:
“中央对地方债务不兜底,政府对非政府债务不兜底”的表述,也抑制了地方政府对隐性债务的偿债意愿。
除了密集出台的文件,中央还在去年持续披露地方违规举债的案例和举债手法。
根据浙商证券统计,包括且不限于出具承诺函(四川巴中市、江苏省、贵州省、河南驻马店市)、平台融到资金后划拨给其它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违规使用置换资金(江西丰城市、湖北黄岩市)、向单位员工举债(山东济宁邹城市)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