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噪音标准是多少?
幼儿园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活动室、寝室、乳儿室允许噪声级小于等于45dB。
2.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观察室允许噪声级小于等于50dB。
空气声隔声标准规定如下:
1.活动室、寝室、乳儿室、保健观察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标准(计权隔声量)大于等于50dB,楼板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小于等于65dB。
2.多功能活动室与相邻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标准(计权隔声量)大于等于45dB,楼板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小于等于75dB。
另外幼儿园建筑的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
幼儿园噪音标准在50分贝以下。
因为儿童的耳朵比成人更娇嫩,对声音的敏感度也更高,长时间处于高噪音环境下容易损坏儿童的听力,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
因此,国家和相关部门规定了幼儿园的噪音标准在50分贝以下,室内游戏区噪音不超过60分贝,室外游戏区噪音不超过68分贝。
保障幼儿园内儿童的健康成长。
需要注意的是,噪音是一种很常见的环境污染物,不仅仅存在于幼儿园里。
为了保障我们的健康,我们应该尽量避免长时间处于高噪音环境下,保护好自己的听力。
学校生活用房是什么?
托儿所、幼儿园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生活用房 包括活动室、寝室、乳儿室、配乳室、喂奶室、卫生间(包括厕所、盥洗、洗浴)、衣帽贮藏室、音体活动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与寝室宜合并设置。
2.服务用房 包括医务保健室、隔离室、晨检室、保育员值宿室、教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包括收发室)及教职工厕所、浴室等。全日制托儿所、幼儿园不设保育员值宿室。
3.供应用房 包括幼儿厨房、消毒室、烧水间、洗衣房及库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