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学生校外被殴打通报学生校外被殴打怎么处理_沛县一女中学生被多名未成年人殴打,警方通报:因琐事纠纷,女生在校外遭推搡打脸,当事人及监护人已到案。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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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一女中学生被多名未成年人殴打,警方通报:因琐事纠纷,女生在校外遭推搡打脸,当事人及监护人已到案。你怎么看?

凡事,得有前因后果,这位中学生女孩子不能无缘无故就让人给人打了吧?也许这几个孩子还有幕后操纵者,未成年人犯罪,监护者必须负起责任了,追究家长的责任,女学生也许得罪了成年人,应该好好查查,打伤了的医疗费,应该让未成年人的父母,偿还,未成年人犯了罪,以前就要给他送进工读学校,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家长虽然工作忙,对管教孩子也不能放松,养孩子不是吃好喝好就行了,有责任管教他将来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危害社会,学校也应该加强教育,这件事是敲响的,警钟,如果学校家长不重视少年的思想教育,对社会将来是很大的危害。

谢邀答。近来学生群殴事件已呈上升趋势,性质恶劣,影响很坏。不但给被殴学生的心里带来了难以抹去的阴影,而且给直接危害着校园安全。

事件发生时间 :2019年4月11日下午;

事件发生地点:江苏沛县第五中学西边巷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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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简要介绍 : 1 、据人民网徐州 4月14日电称:一名女学生被多人殴打的视频在网上被大量转发,据网友爆料称该视频中的被打者是江苏沛县第五中学学生 ;2 、据 4月13日沛县警方发布通报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3 、 据沛县警方在通报中称,2019年4月12日20时许,警方在巡查中发现了该段视频。经查得知,该校学生张某与张某某因琐事了发生矛盾而产生纠纷 , 并于4月11日下午放学后,张某某叫来其同学潘某某和封某某、惠某某等人(以上均为未成年人),在学校西边巷口对张某进行推搡、打脸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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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双方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已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警方也已经联合校方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作者观点 :1 、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实属正常之事,只要彼此能够相互谅解就能够完全化解此矛盾,不至于发展到了多人群殴一人的恶劣事件 ;2 、校园暴力和学生群殴事件一直以来就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重点,当今的学生为什么还会这么做确实令人深思 ;3 、这个事件与学生家长的平时家教不严有着直接关系 ;4 、此事件又一次给我们的教育提出了严峻课题,学生教育该怎么教育 ?5 、学校管理是继续执行规章制度管理还是立法管理?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在此非商业使用并致谢!

校园暴力问题老生常谈,因为发生的年龄群体、法律对该年龄群体的处置问题而备受争议。

为什么学生时期容易发生类似情况。

一则在于学生时期有条件三五成群,俗称作业太少系列,真正进入社会后各自的关系网络变得复杂而交错,正常情况很难有此类群体事件。二则在于有关此类行为教育的不足,在影视作品“很帅、很酷、很炫”的意识导向下,拉帮结派、兄弟姐妹义气成为风尚。就我个人中学时期看到的这种“打群架”的现象,涉事的学生大多是在学习上得不到过多乐趣、而借由此种行为能够得到充分的关注、感觉“有面”,如何改变这种心理大概需要老师、家长、同学用温情来感化。。另外,实际上中学时期是一个叛逆的阶段,特立独行的反叛心理实际上也或多或少会影响行为表现。

关于对此种现象的法律惩处问题,可以由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十四周岁以上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处罚,十四周岁以上未成年行为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以刑法处罚。法律没有很刻意庇护未成年人的此类行为,只是尚不到必要限度。对成年人有此类行为的,其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对其中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到十五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伤害到达一定限度的,也予刑事追究。其实惩处相差不大,对于7周岁小学入学的学生来讲,初中时期差不多14周岁。对14周岁以下的主要鉴于未成年人人格尚未成熟,早年法律惩处对其后期学习、人生发展产生的影响较大,且大多数未成年人尚愿听教、主观矫治困难程度较小。

校园暴力往往因琐事而起,可能源起于某个女生讲了某个女生坏话,双方各有程度不同的过错,当然打人肯定是不对。对这种现象,主要还是得加强教育,学校应强化校规校纪在该事件中的作用,家长也应对小孩进行观念上的辅正,学生更应洁身自好、避免卷进此类不必要的纷争。

宁波大学5名学生及1名校外人员在宿舍对同学殴打、欺凌数小时,均被判刑;检方:校园安全管理有漏洞。你怎么看?

首先澄清一个问题,这起校园凌霸事件不是发生在宁波大学,而是发生在宁波某学院。对涉案人员已经实行了抓捕和判决。

近日,由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等人强制侮辱案在该区法院开庭审理。该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六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董某、卢某、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王某因情节显著轻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就因为怀疑小江人品不好勾引自己的男朋友,五名校内的大学生勾结一名校外的人员,对小江殴打凌辱了数小时,手段残忍令人发指:在该校宿舍内对小江采用口塞纸巾、绑皮带、脱衣拍视频发微信群、灌酒、强迫抽烟、剪头发、身上写侮辱性语言等方式进行凌辱,并通过拳打脚踢、扇耳光、扯头发等方式对小江进行殴打。我想说的是,这是大学生还是地痞流氓?这是学校宿舍还是无人监管的菜市场?由此事件所暴露出的问题令人深思。

宿舍管理形同虚设,学生安全没有保障

1、本来是大学生宿舍,却可以随便容留校外人员,还公然参与到校园凌霸事件。可见宿舍管理形同虚设,校外人员可以堂而皇之地出来进去。

2、校园凌霸持续数小时却没管理人员发现。既没有人监管,也没有人巡逻,导致于校园暴力持续了数小时。如果不是小江自己逃脱,不知道这期悲剧事件还会持续多久,宿舍管理人员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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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严重缺失

本来是在校的大学生,所做的事情却和地痞流氓无异。公然在宿舍实行伤害,缺乏最基本的忌惮和道德意识。充分暴露了这些大学生残暴、冷漠、自私,也暴露了该校思想道德建设的严重缺失。

培养人才,具备高超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缺乏最基本的道德品质,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哪个单位敢用?还没有走出校门就已经迈进监狱。人生的道路还没有开始就已经涂上了不光彩的颜色。

如果学校和家庭多给孩子一些思想品德方面的培养和教育,或许这些孩子的人生是不一样的结局。

这些孩子缺乏最基本的法律意识

在殴打凌辱小江的过程中,参与的几个孩子几乎都是有恃无恐,对法律的淡薄几乎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作为当代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应该是最基本的素质,但是从她们的行动来看,与法盲无异。

这也给很多学校和家庭一些警示:应该从孩子小的时候就要培养法律观念,对违法的事情心存忌惮,不敢轻易踏足违法的红线。不知道她们几个人面对法院的审判,内心是羞愧后悔,还是执迷不悟。但是大好的青春却只能在牢狱中度过了。

校园凌霸事件必须引起学校和家庭的重视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有校园凌霸事件跳出来,不断挑战人们的道德体底线,给受害人造成难以磨灭的伤害,就像这件案件中的被害人小江。

“这个案件极大影响了小江的学习生活,原来挺活泼的一个姑娘现在不敢去上学,戴着口罩才敢出门。小江曾经和我说,她现在走在路上都会有那种被人关注、被人盯着看的感觉,总感觉有人在背后议论她。”承办检察官介绍。

可以说校园凌霸事件没有真正的胜利者,无论是欺负别人还是被欺负的人,有人在暴力事件中受到了伤害,也有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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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教院教育到学校管理,都应该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去欺负别人,也是对自己孩子的一种保护,不要等孩子进了监狱再想到后悔。

总结: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谁也不能容忍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欺凌侮辱。保护好我们的孩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不可或缺。我们仅仅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会自我保护是不现实的,而是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引起更多家庭和学校的关注,才能避免校园凌霸事件愈演愈烈!

根据法院查明事实,宁波某学院学生董某、卢某、叶某、王某、韩某等人伙同校外人员陈某,经过商量策划,以同学小江(化名)人品不好、怀疑其勾引同学男朋友为由,在该校宿舍内对小江采用口塞纸巾、绑皮带、脱衣拍视频发微信群、灌酒、强迫抽烟、剪头发、身上写侮辱性语言等方式进行凌辱,并对小江进行殴打。

目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参与殴打欺辱的五名在校大学生中,董某、卢某、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王某因情节显著轻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校园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并不少见,从小学,中学,再到大学,各个年龄段都有这类事件产生。小学或中学的校园欺凌事件往往因为刑事责任年龄原因而不负刑事责任,但本案的五名大学生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毕竟已经属于成年人,其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四个获得实刑,一个获得缓刑。

另外,该起案件中的另一个问题便是校园管理漏洞。涉案的学生容留校外人员留宿女生集体宿舍,并伙同校外人员在晚上就寝时间对被害学生实施了长达数小时的殴打、凌辱,宿舍管理人员从始至终都未发现所以,案件发生后,检察院也就这起案件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学校也表示将进行整改。

违法必究,违法必惩,这是刑罚的惩戒和教育作用,所以对于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同时,除了日常的教育及普法以外,作为学校也应当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学生伤害事件。

宁波大学5名学生和一名校外人员在宿舍对同学殴打、欺凌数小时,均被判刑,属于咎由自取。检方认为:校园安全管理有漏洞,我认为的确如此。

宁波大学5名学生和一名校外人员对同学殴打欺凌的经过:

2018年11月的一个深夜,宁波某学院学生董某、卢某、叶某、王某、韩某等人伙同校外人员陈某,经过商量策划,以同学小江人品不好、怀疑其勾引同学男朋友为由,在该校宿舍内对小江采用口塞纸巾、绑皮带、脱衣拍视频发微信群、灌酒、强迫抽烟、剪头发、身上写侮辱性语言等方式进行凌辱,并对小江进行殴打。欺凌、殴打行为持续数个小时。直到第二天早上,趁看管的董某睡着,小江才得以逃脱,并向宿管阿姨求救。随后,警方将6人抓获归案。后经法医鉴定,小江的伤势已构成轻微伤。

镇海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决,被告任校外人士陈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中的5名大学生,因个人情节严重,分别判处一年零9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不等。

思考:

几个大学生纯粹是法盲,被判刑是罪有应得。几名大学生总以为,对同学的殴打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身体伤害,只是造成了轻微伤,不应该有什么大的后果,可是对被打学生的精神上的伤害程度远远超过肉体上的伤害,而且居然还把过程发布到网上,更显出纯粹“法盲”几个啊!对这几个施暴者判刑是对犯罪分子的最好处罚!

学校安全管理的确存在漏洞。学校的宿舍应该每天晚上要定时、不定时进行巡视,受害者被殴打、欺凌从深夜到第二天早上达数小时,应该有声音传出吧,如果期间有人巡视一下,及时制止,我想6名施暴者也不敢有那么过分。

受害者一定要及时报警,留下证据。如果我们遇到校园暴力、欺凌事件,先应该服软,该忍受的时候就得忍受。但是我们一旦脱离了“魔爪”,就应该及时报警,并留下证据,这样犯罪分子才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奉劝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让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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