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遛狗不栓绳造成他人间接或直接受损伤,是否构成公共安全罪?
被恶狗所伤是每个中国人都可能随时面对的无妄之灾,噩梦会随时可能降落到每个人身上,中国每年有1000万人被狗所伤,500人因感染狂犬病而失去生命,而作恶的“狗的伴侣”和其豢养的恶狗可能不需要面对任何法律制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无力感和不安全感啊!是时候了,所有有良知的市民,所有不想被恶狗践踏人权与生命的国人,行动起来吧,推进中国恶犬法的立法。只要有一个人被恶狗所伤,所有的人都不安全,今天是别人,明天有可能就是你或你的家人。铲除恶狗,还城市应有的安宁,还街道不再有屎尿遍地。
这就是尴尬之处狗咬人无法可依,人咬狗有可能拘留按毁坏财产罪拘留看那狗值多少钱,一些人鼓吹向西方学养狗理念,,人家西方对他们伴侣和朋友咬人其主人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有巨额赔偿的风险,所以国家应立法,养狗必须植入芯片,不按规定养狗按交通肇事的罚款力度罚,狗咬人狗主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不能光学人家的的养狗理念,不学人家的管理方法吧?为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保定小女孩的悲剧不在重演国家应尽快立法保护无辜的弱势群体不受狗患的威胁。应以人为本。
12岁女孩溜临居家的狗,狗绳拌倒老人致老人死亡,责任如何划分?
这个问题我认为临居家(狗主)与小女孩的家长双方都该担责。I2岁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太小,但总归是属于未成年人,遇亊处理不当的現象時有发生,有关狗狗伤人的事例己屡見不鲜,双方家长不该让她独自遛狗,属教导(引导)有误!
狗绳或链子绊倒老年人,狗主人有责任吗?是否应赔偿伤者?
要负责到底。因为本身就是一起人为事故。狗本无知,人难道也无知吗?明明看见狗绳绊住老人,就不会放手吗?就不会扶一把吗?
如果碰到好说话的家属还好,如果万一碰到个蛮不讲理的人直接告你个蓄意谍杀,你也说不清楚。不过不要紧,能养宠物的都是有钱人,不差钱。
明确一点,因为牵狗的小女孩未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便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不过虽然能免除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是免除不了的。
根据民法典草案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在饲养宠物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比如遛狗没牵栓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须赔偿责任。
由于狗主人的狗是在自家门口栓着,被小女孩偷偷解开狗绳去遛狗,结果在遛狗过程中把老太太绊倒了。相对来说,解开狗绳的小女孩要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负次要责任,因为小女孩为未成年人,其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此事也给养狗人士敲了一个警钟, 不管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遛狗时一定要记得牵狗绳,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看了“狗绳绊倒老人摔倒致死”视频,令人万分愤慨!狗主人在狗肇事后,不闻不问,极其冷漠的扬长而去。简直丧失人性,与畜牲无异!
强烈要求政府严厉追究狗主人纵狗肇事,过失杀人罪!并处以顶格罚款!
同时强烈要求中央人民政府出台全国性的《恶犬法》,颁布城镇、市区严禁养狗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