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七旬老人被金毛扑倒致左腿和腰部骨折?
必定是狗主全责!
就题主所描述,该金毛已经扑人数次。经常不牵狗绳,这种就是惯犯。不顾他人安危,更加不顾自己狗狗的安危,只是随心所欲按自己的想法,没有一点道德,枉为人!
城市养狗不易,除了顾及自家狗狗的身心健康以外,也不能打扰到他人。
然而有太多太多的狗主人,总觉得自己的狗就是善解人意的,是家人。就要别人也把它当家人。这怎么可能呢?狗又不是RM币,你可能让别人都喜欢么?不牵狗绳,狗走在路上吓到人了,有多少狗主人害怕摊上事跑了的。最终买单的还不是狗?被打死,侥幸逃脱也成了流浪狗。
更别提被伤害的路人了。受到伤害找不到人,一个说理的地方都找不到。他们就活该被伤害吗?
就在前几天,我们经常遛狗的地方,又出现了,有人在投毒。
而就在相同的地方,三个月前,我们送走了三条狗狗。那是一个公园,很多狗主人在散步,走到那里,会放下脚步,在草坪里带着狗狗走一走。一个没注意狗狗偷吃了毒物。发病到死亡的时间不超过两小时,送到医院洗胃,已经没有可能了。死前那种凄厉的叫声,真的让人落泪。而造成这一种情况谁说不是这种不负责的狗主人造成的呢?你做错了事,让你的狗去承担,甚至你的行为给文明养狗的人也带来了伤害。这些人做错了什么需要来为你的行为买单?
泄私愤的人,固然可恶,但是谁又能说,不是呗,这种不文明的养狗行为给彻底激怒了呢?狗一直是以一个被驯服的,帮助人类的形象,进入人类社会。又是什么时候,狗和人站到了对立面?
所以请那些不文明的养狗人放过狗狗吧!让那些不牵狗绳的人放过狗狗吧!这个社会除了养狗还有很多乐趣,带着你的不负责任去祸害你自己吧!
老人遛狗不栓绳造成他人间接或直接受损伤,是否构成公共安全罪?
被恶狗所伤是每个中国人都可能随时面对的无妄之灾,噩梦会随时可能降落到每个人身上,中国每年有1000万人被狗所伤,500人因感染狂犬病而失去生命,而作恶的“狗的伴侣”和其豢养的恶狗可能不需要面对任何法律制裁,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无力感和不安全感啊!是时候了,所有有良知的市民,所有不想被恶狗践踏人权与生命的国人,行动起来吧,推进中国恶犬法的立法。只要有一个人被恶狗所伤,所有的人都不安全,今天是别人,明天有可能就是你或你的家人。铲除恶狗,还城市应有的安宁,还街道不再有屎尿遍地。
这就是尴尬之处狗咬人无法可依,人咬狗有可能拘留按毁坏财产罪拘留看那狗值多少钱,一些人鼓吹向西方学养狗理念,,人家西方对他们伴侣和朋友咬人其主人要负刑事责任的,而且有巨额赔偿的风险,所以国家应立法,养狗必须植入芯片,不按规定养狗按交通肇事的罚款力度罚,狗咬人狗主人应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的责任。不能光学人家的的养狗理念,不学人家的管理方法吧?为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为了保定小女孩的悲剧不在重演国家应尽快立法保护无辜的弱势群体不受狗患的威胁。应以人为本。
如何评价宁夏爱狗人士遛狗害惨老人,赔偿30000多元?
这都怨自己!是人都知道狗是畜牲,一旦发难人肯定受害,狗身上有很多传染病,如动物病,狂犬病毒,腥红热病毒,皮肤病毒等等,但有些人说这是造谣?不知这些人是没文化还是胡说八道,但结局是痛苦的!你想玩你就养,咬了人你包赔,死了人,你吃官司,你有钱不能买命吧!奉劝有些装相装大的人自醒吧!告诉你拉硬是痛苦的,花30000元不多,但买教训晚点啦!希望有些养狗人多学点知识有好处,没文化真可怕呀,害人害己!害民伤财,一臭一生!
规定牵绳处不牵,全责。即使牵绳因狗叫或其他动作吓着人跌了啥,也得赔,就如路上开车你按喇叭惊到老人摔了不也判有责吗?。。。作为一个爱狗人,尊重以及置身处地为怕狗人想一想,约束自己及狗的行为,矛盾自然就少了。。。最后,告诫下其他养狗人,养了就要好好训导,谁不喜欢听话又温柔的狗呢。。。养而不教,君之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