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母亲因给不起儿子彩礼而跳河轻生?
作为一个男生,在农村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首先来说一下彩礼的问题吧,起初其实并没那么多,只是人们为了攀比,导致钱越来越多。其次,农村的男孩子,尤其是那种早早出去打工的,根本挣不到多少钱。最后,这位母亲肯定也是逼的不行了,不能给儿子娶个媳妇,这起事件的发生怎么能说全是男生的无能呢,女方家里稍微妥协就不行吗,买了车能养的起吗,因此这并不是单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
谢邀。给不起彩礼的父母很多,为什么要轻生?我想一定与儿子有关。若不是儿子娶不上媳妇埋怨母亲无能,恐怕不止埋怨,一个母亲为什么要选择一条绝路。乞丐尚且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一个有儿子,有未来,有希望的母亲为什么要选择轻生?还是我们的家长在家庭教育上出了问题。一个成年的孩子,他是需要对自己全部行为负责,包括娶妻生子,彩礼为什么一定要父母出呢?也有女孩子只重视男人的能力和人品,为什么这样的好女孩选得不是你呢?如果家长在孩子小时候的教育上不包办,就不会培养出没有责任感的孩子,不会把自己送上不归路。
近日,网上一则母亲因儿彩礼轻生跳河溺亡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事情发生河南省宁陵县,死者儿子不久前订亲了,女方提出要一辆十万左右轿车作为彩礼。男方家里无法满足,亲事无法进行,母亲一时想不开选择了跳河自杀。但是这件事情后面被警方辟谣,自杀原因是因为不满儿子的订婚对象。
但既然问题问的是关于彩礼的问题,我们就来聊一聊最近总是引起热议的“天价彩礼”的事情。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如今,男女比例的不均衡,男多女少的情况导致彩礼金额越来越高,一些家境不是特别好的家庭在结婚彩礼方面也是不堪重负。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刘燕舞曾对上世纪70年代以来的彩礼变化进行过梳理。上世纪70年代到上世纪80年代,结婚对大部分农村家庭来说算不上是负担。到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婚姻消费开始上涨,数额相当于一个农村劳动力年毛收入的三四倍,也就是说,一个劳动力不吃不喝,需要劳动三四年才能结得起婚。
从2000年开始,婚姻消费可谓飞涨,彩礼数额几乎需要一个劳动力不吃不喝劳作4~7年才能负担得起。如果考虑建房等硬性条件的消费支出的话,那么将意味着一个劳动力需要劳作11~16年才能负担得起。“这还是几年前的推算,如果放到现在,大概得要20年才付得清。”刘燕舞说。
对于彩礼的问题,要站在不同的立场来考虑,对于男方来讲,一般的考虑是不管给多少彩礼钱最终女孩嫁过来的时候还是要带回来的,所以不需要给那么多。而对于女方父母来讲,我们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嫁给你如果不多要点钱,会不会男方就不重视她。所以大家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的。
现在,国家也在想办法制止天价彩礼的事情,但是这毕竟是一个大众事件,要想彻底解决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母亲因给不起儿子彩礼轻生,父亲悲痛也跳河,你怎么看?
父母养大儿女就已经不易了。儿子娶媳妇理应是自己的事,做父母的有能力帮就尽力帮也是理所当然的事,父母无能力帮也不能强求。从此事件看来,本人认为年青男女双方都有很大的责任。既然男女双方愿意结婚,为什么不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办事,明知买不起车,为什么非要买车,没车就不能结婚吗?别人难道会不知男方的家庭情况,就是东凑西借买上车,也会成为别人的笑柄。俩位老人也是,有什么想不开,没钱就不要管他们,随他们去。
这是他们的风俗害了他们自己。看过很多这样的例子,可是他们自己还是往里面钻,这样都是大部分在安徽,河南那一带。我自己也是生了一个女儿,但我从来没有教育过,女儿长大了要对方家买车买房或者什么彩礼。父母在给百万家产如果男孩是个败家的一样没有用。我更在乎的是男孩要有 自身能力,成年了,靠自己的双手去结婚生子。
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从小没有受过挫折,如果从小就学会如何解决困难。只要困难不把我压死,我就会把困难解决掉。不能让困难把人吓死。只要活着,只要努力。爱咋咋地。决不自己退缩。
一母亲因彩礼跳河自杀,父亲因母亲自杀而悲痛欲绝,差点自杀。对于彩礼,大家怎么看?
这是个坏风俗,面对在农村没有能力的父母而言,真是一辈子舍不得吃穿,也攒不够给儿子娶媳妇的,特别是有两个儿子都到了说亲的,时候,父母省吃俭用的精神真是让人看着心酸。过重的彩礼是股歪风,得治止,否则是容易出大事的。
我认为两个人以后的富裕与否,跟彩礼没多大关系,日子是两个人过的,这种形式化还会有,而且会一直存在,这是传统不假,两个人过日子自己做不了主,还让父母参与,我认为当下还是反省一下个人的问题,也是对两个家庭负责任的表现。
首先简单和大家聊聊彩礼是什么
彩礼是中国婚礼程序之一~彩礼又称财礼、聘礼,一般是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这是 我国自古以来长期文化积淀下来的传统习俗,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里的聘金也就是所谓的彩礼。
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也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其次,从古至今,因为彩礼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其实数不胜数
彩礼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国家试图用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彩礼所引发的多方“博弈”
最后,对于这个因为彩礼而跳河的母亲引发父亲差点也跳河自杀简单谈谈看法
对于这件事,不得不说彩礼这个东西真的是利弊参半,这本来是挺好的事情,结亲的双方缔结契约的感觉,而且正是彩礼才使得这个过程非常有仪式感,但是这个母亲却因为彩礼而跳河自杀,可见这个彩礼带给一个家庭的压力有多么大,现在人结婚,貌似有房有车有钱成了硬性条件,许多父母甚至觉得如果不给孩子留点财产(也许是一套房子或其他)以后孩子会记恨父母,甚至觉得自己的婚姻无法解决是因为父母拖累了自己,但这种想法也并非人人都有,有些人的确有这种想法,不能说它错,但也不是完全正确的观念,出生不由己,道路可选择,是周总理说的,我非常赞同。
对于母亲因彩礼跳河,父亲也险些跳河的事件就表明一个家庭的承担能力有限,再加上这个社会的一些舆论导向(比如彩礼的重要程度)承受力崩溃的表现。
具体的事情的真实性以及各种翔实状况还有待后续新闻的跟进,姑妄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