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击案嫌疑人被击毙枪击案嫌疑人被击毙视频_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发生枪击,枪手被带枪市民击毙,他有执法权吗,这样做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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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发生枪击,枪手被带枪市民击毙,他有执法权吗,这样做违法吗?

谢邀,他没有执法权!但并不可以说他违法。而是合理,合法。因为美国可以拥有枪支,那拥有枪支的人一定拥有维护正义的义务,责任,在公众受到侵害,在国家受到侵略,每个美国公民都有义务责任保护国家和公众。而且是正在进行时。在我国也有正当防卫,见义勇为奖。相同于我国佩枪军警,见到持枪犯罪份子正在枪杀民众。而且在公众场合,军警开枪了。还会立功。不是一等功,也是二等功。一定不会纠结他有没有执法权这个问题!对吗?

美国准确的法律条文我不知道,合法性其实也没有绝对,哪怕中国假如一个普通市民看见一个恐怖分子准备对别的人群实施恐袭,一个旁边市民用石头砸死了他,按法律来讲,他也不属于自卫,随便杀人犯法的,但以结果和动机来说,绝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他不但无罪,还是英雄!而美国本来就允许持枪,根据他做的结果来说,不管是舆论还是美国上层那些政客,也一定会欢迎,褒奖这样的行为,也不会管是否合法的旁枝末节,因为他的行为几乎保证了大部分人的利益(除少数类似倾向的同类人),所以根本不会有人去纠缠是否合法的问题,只会异口同声的夸奖,奖励他。自然也就是合法的了。

如果有一名精神病患者,正在街头持刀追砍行人,请问警察是否有权直接击毙?

警察的责任是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公民安全,当有不法分子行凶杀人,正在实施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行为,警察有权使用警具制止和对不法侵害的歹徒给予当场击毙。这是警察的职业。至于你说的精神病患者是专业精神病医生的业务范围,警察不具备鉴别不法侵害者是否是精神病患者的能力,所以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公民生命安全的犯罪嫌疑人,警察有权使用警具枪支当场击毙。

警察看见有人正在砍人只能立马行动,枪击算是正常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击毙或者被控制以后才能查清他的身份包括是否精神病人。

他在犯罪时看去像个精神病人,我可以认为装疯,附近群众说他精神病人,我可以认为群众消息来源错误,除非精神病医院医生在场证明,不过几率太低。所以最正确的做法就是不管其他立即行动。不然稍有延误,无辜者会丧命。

你问我?我不是律师!也不是公安部门!我建议用麻醉,毕竟,杀人犯法,可以最大剂量的药倒,而且此人极度危险,既意识不清醒,又持刀行凶,虽秉持法律,不能直接射杀,但要有效控制。好像,有些犯罪分子,经速度报告,可以射杀的?

美国男子跪地投降被警察射5枪击毙,涉事警察无罪释放,你怎么看?

谢邀。特意去查看了一下新闻,感觉他被击毙的原因就是那个提裤子的动作,而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向来是以自身安全为第一位的,于是这个类似于掏枪的动作,最终造成了他的死亡。

当然,我也注意到网上对这件事颇有争议。而我只能遗憾地认为,谁让他是美国人呢?

还记得曾经有一段中国警察摔开妨碍执法大妈的视频在网上广为流传,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口诛笔伐。可是我想,假如在美国,这位大妈应该不会有拉扯警察的机会,最次也是被面朝下摁倒在地,如果反抗剧烈,美国警察估计不会吝惜那么几颗子弹吧?

美国有一种文化叫枪支文化,中国没有。有很多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子们认为中国禁枪是错误的,更有甚者把拥有枪支和公民权联系在一起,我只能说,这些人从来不审视自己,也不思考社会,也不明白自己生为中国人有多么的幸运。

在这个事件上,还有很多关于法治精神的争论,有些人借此赞扬美国的法治精神,但我想说任何一个社会的法治程度与这个社会经济、政治、人文等因素的整体进步息息相关,更以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为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永远没有所谓最好的制度,只有最合适的制度才是最好的!

最简单的区别,在头条上可以看到很多美国警察拔枪射击嫌疑人的视频,动辄天雷地火,通常是一口气射光弹夹中的所有子弹。而昨天看到了一个中国警察射杀闯入人流密集区发情公牛的视频,简直是如履薄冰,一再的疏散人群,尽量的靠近,仔细地瞄准。这就是区别!

再回到问题事件本身,不过是美国警察射杀了一个疑似有攻击性的嫌疑人,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孩子放学的时间快到了,2000多人的学校放学,可谓壮观,但我不担心,每到这个时间交警会封路,民警会把警车停在门口执勤,很安全。

没有哪个社会是完美的,但我觉得和美国人比起来,还是在中国比较安全,仅此而已。

美国的司法体制和法律和我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要求可以说是达到了苛刻的程度,而且美国法律赋予美国警察的权利是相当大的,但这并不代表警察可以随便开枪。对于这个事件我不做任何评论,因为咱们看到的只是媒体报道的部分,只有看到整个案件的证据材料才敢做评论。我只能说这样的结果肯定是符合美国法律规定的。

首先说明我不会拿国内的警察比较以免有些愤青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喷成柿子。这视频完整的已经看过了。说句实在话虽然很可怜惋惜。但是这个真的不能怪这位警察。这是常识为什么警察要看见你的双手。当时有人报警说这个人好像是个狙击手在窗口狙击地面的人。警察当然会非常高度警惕,当美国警察让你把手放在他能看得见的位置就是怕你拿武器。他爬过来的时候他还把手往后那样拉了一下,就那把手往后放了一下就是致命了。其实美国警察的心里比这个嫌疑人还害怕,因为在美国警察每一次出警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那人把手往后面那样一放(据说是提裤子)警察突然看不见你的那只手了。警察已经处于神经高度绷紧的状态。心里必须会在想你是不是要掏枪?而当时警察也只有0.5-1秒钟做出决定。因为在美国有太多警察前辈死于这种判断错误。所以他当机立断的开枪是没毛病的。是这人自己作死了,不能怪警察的。美国和加拿大的法律非常相似(警察这块)。提醒各位以后出国旅游,去美国也好去加拿大也好。这2国家的警察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大过天的存在。不小心犯法了。不管什么原因当那的警察你举高双手。你如果这个时候屁股痒了下。你千万别把举高的手放到裤子后面去挠屁股。我感觉我这话以后能救某些人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