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杭州一个从事书画行业的老人黄某有两个女儿,但女儿们出嫁后从未回家照看父亲。于是黄某找来一位保姆,照顾自己的生活。2007年11月黄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百万元遗产赠给保姆。黄某去世后,他的两个女儿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分得百万元遗产。 (1)黄某的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保姆获得财产属?
(1)黄某的遗嘱有效。保姆虽然不是黄某的法定继承人,但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2)不属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而保姆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本题考查财产继承。要求学生学会区分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遗嘱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一人或数人。公民将自己的财产待死后不留给亲属,而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是法律所 允许的,称为遗赠。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保姆获得财产属于属于遗赠。
老人立遗嘱只给女儿1元,剩下80万元和房产全给保姆,如何看待孝慈?
老人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决定,背后有多少辛酸和无奈谁人能知?
将财产几乎全部给了保姆,根本原因是老人的暮年生活几乎全部由保姆来照顾。保姆不仅给他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更重要的是在他暮年时也有一个精神陪伴。
老人最怕的就是孤独,最需要的就是精神和心灵的陪伴。这个时候子女不在身边,在身边的只有侍候他饮食起居朝夕相处的保姆。
这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但从老人的决定来看,老人在晚年的时候,女儿的确没有尽到做子女的义务,在老人最需要陪伴的时候,在最为孤独的时候,在最为煎熬的时候子女不在身边,在身边陪伴自己,照顾自己,给自己心灵和身体安慰的是保姆。
其实,老人最痛的还是心痛,心痛自己辛辛苦苦把子女拉扯大,到自己垂暮之年却撒手将自己丢给了保姆,这可能也是老师将财产留给保姆的根本原因。
我们见过和听过太多这样的事情。老人病痛时,子女一个躲得远远的,相互推卸赡养责任,谁都不愿意多担当一点。等老人离世后,却一个个前来瓜分老人的财产,为此都弄到兄弟不兄弟,姐妹不姐妹的地步。
这件事给我们最为直接的启示是:老人的女儿之所以在老父亲垂暮之年不在身边尽孝,根本原因还是心肠太硬了,太自私,根本不懂得感恩,不知道伦理道德,更不知道尽孝心尽孝道。其他理由都很苍白,比如工作忙没时间,比如离得远不方便等等。
老人临终可能最为悔恨的是自己怎么培养了这样的儿女。他给女儿留一元钱的遗产其实是狠狠地惩罚,是道德伦理的惩罚,他是想让女儿明白她自己的行为,也要他懂得该怎么做人。
我们教育培养子女,不仅仅要管孩子的学习和衣食住行,更要教会子女最基本的道德礼仪,最基本的伦理常识,最基本的做人准则,最基本的道德遵循,孩子的将来能不能成才倒不重要,但不能不成人啊。
父母含辛茹苦拉扯自己长大,不要说守在在父母身边尽孝,就是多抽点时间常回家陪陪父母总是应该的吧。不要以工作忙,不要以路程远,不要以事业重要,不要以忠孝不能两全等等理由为自己开脱。更不能甩一把钱把老人都给保姆,要知道老人需要的不是你的钱,需要的是你的陪伴。
父慈子孝,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百善孝为先,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做人原则、准则和基本遵循都没有了,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赡养了,知识再多,权利再高,金钱再多,又有什么意义呢?
编者按:随着中国老龄化越来越严重,老人的赡养问题也就成了一个大问题。中国人讲究“养儿防老”,但是现实中很多有孩子多的家庭,老人的晚年生活反而质量会更差?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什么是“遗嘱”?
“遗嘱”是人类特有的制度规定,它的定义是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死后各事应如何处理生前财产的行为。 《敦煌变文集·前汉刘家太子传》:“汉帝忽是患疾,颇有不安,似当不免,乃遗嘱其太子。”,可见中国人立遗嘱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代。
上海一老人立遗嘱只给女儿1元,剩下80万元和房产全给保姆为哪般
上海一老人临终前立遗嘱留给女儿一元钱,却把全部遗产和房产留给保姆,人家都以为老人疯了。但是老人却已经下定决心,询问后得知老人跟他妻子离婚时什么财产都不要只要女儿,并付出全部的心血把孩子扶养成人。但是他的女儿结婚后,却没有时间来探望老人,就算有时候来,也说不到两句话又离开。
甚至女儿给老人请保姆后,就连老人住院都没来探望过了。庆幸保姆善良,贴心照顾了老吴三个月…… 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还是没有等来女儿。这位老人心如死灰,便立下了这份遗嘱。 ”,遗嘱立下后,老人女儿很不理解,认为“50年的父女之情难道比不过3个月的保姆吗?”无独有偶,上海某退休老教授,其妻子已经在十年前离世,没有子女。老教授去世后也是立下遗嘱把所有家产和房子留给保姆小谢。
“养儿并不能防老”,如何看待孝慈?
中国人崇尚孝道,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主要包括子女对父母赡养、关爱、养老送终等等。俗话说:“当家才知柴米贵,养儿方报父母恩。” 但是,这句话跟现实刚好相反,有些人当家后反而变得更加的刻薄,完全忘记了父母是怎么一把屎一把尿把自己拉扯长大的。正如上海这位老人,宁可舍弃50年的父子之情,也要把全部遗产赠送给保姆,这充分说明老人看中的是衰老时有人能陪伴自己直到离世,哪怕是口头上的关爱,而不是生前冰冷的态度。
父母有时候时常跟我们唠叨一些话说:“养老人的时候,趁他们还能吃的时候尽量满足他们,吃什么都觉得很开心。要不然等吃不了了,就算给龙肉也没什么意思了。”,我觉得父母说得一点都没错。
关于“爱”的教育,是每一个家庭的必修课,爱父母和爱孩子一样伟大。
你小的时候是我的小棉袄,当我老了你却离我渐行渐远,哪怕是在闭眼的那一刻让我看到你的背影也好啊!可惜你没有……
这不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是在我们身边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
女儿出生的时候,父亲开心的手舞足蹈,告诉身边的每一个人:“我家生了个小棉袄”,从那一刻起果断的戒烟,而此前数十次的戒烟都是失败的,但这次一下子就坚持了将近30年。
当和妻子感情不和,婚姻到了决裂边缘的时候,这个男人只提了一个要求:女儿归我,其他的随便你都可以。女儿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个点滴他都没有落下,生怕磕着碰着,精心的呵护着,终于女儿长大成人了!
父亲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女儿会离自己而去,女儿结婚那天,父亲的心都碎了,感觉已经失去了全世界,活着都是那么无力。但还是祝福女儿:“闺女,我爱你,以后要好好的”,女儿也说:“爸爸,我爱你”。
其实女儿打拼的城市离自己并不远,不到一小时的车程,但父亲总是恋恋不忘,每天都会习惯性的给女儿打电话,最后女儿告诉夫妻她很忙,不要频繁打电话,有事情她会打回来的。
就这样,父亲为了支持女儿的生活与事业,就在家静静的等待着女儿的电话,从最开始的每周一次,每月一次,到最后三个月甚至半年都不打一次电话了。老人唯一能见到女儿的时刻,也就是每年春节了。
没有千山万水,但却无法等到女儿的问候。在身患重病住院期间,女儿只能偶尔能来一次,父亲一个人独自在医院面对着死亡,而女儿总共也就来了三次,在生命的弥留之际,女儿说实在抽不开身,给父亲找了一个保姆。
在外人眼里,女儿还算孝顺,至少是花钱请了保姆,在生命最后的日子父亲再也没有打电话给女儿,只在最后一刻立下了遗嘱:
财产留1元给女儿,其余80万元和房产全部给保姆。
或许父亲这1元钱只是为了证明他曾经有这个女儿,这是抹不掉的血浓于水的亲情,亦或是向女儿说明钱没有意义,父亲的需要的女儿的关爱,而不是一个渐行渐远的背影。
现代的家庭,我们都在追求孩子的学习,成功,为了孩子倾尽了全部的爱,但是却少一份“感恩”父母的爱。
所以,每个人都必须要牢记:父母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扯大,无私的看着你长大,而父母老了,你是不是也应该陪他们聊聊天,陪伴着他们渐渐的老去呢?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为了自己,为了孩子,家庭爱的教育从现在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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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能不能继承遗产?
首先我们要说明一点,保姆并非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保姆获得遗产的方式也并非是遗嘱继承,而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其次,我们在涉及到继承案件来说,无非就是遗赠抚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要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不论设立的先后顺序,都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
因此,如果保姆手中有遗赠扶养协议,并且也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那么其就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当然接受遗赠是有时间限制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英淇继承律师团队提示
老人留下的遗产虽然是对子女的一份关心,但是希望大家在百忙之中能多陪陪父母,对父母的养育之恩予以回报,不管老人将遗产以何种方式留下,我们都要尊重老人的心愿,但我们要重视法律规定,保障自己的权利,在遇到继承问题时应及时和专业律师进行沟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