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过最可怕的杀人犯有多残忍?
我小时候听说过这样一个杀人犯那才最残忍。
那时候,还是大集体。被害人与我们同一个生产队。这个杀人犯,与被害者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可却被他残忍地杀害。
被害者是个女人,姓宋,四十岁左右。她家住在偏僻的地方,单家独户。
这天,宋大娘丈夫、儿子都去参加集体劳动挣工分去了,只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儿在家。她身体不舒服,请了一天假上街看病买药便回到家里,吃了药,躺在床上休息。
她迷迷糊糊刚睡着,突然一个五十多岁,蓬头垢面的人推门而入。那时的农村,经济落后,比较穷,是茅草屋。房门是用竹片编织而成,一点儿也不牢固。这人进门径直走到她床边,说:“老子找了你十几年,你原来还在这里。”直接扑到床上,对宋大娘进行了强奸。她女儿吓得蜷缩在屋角不敢吱声,瑟瑟发抖。
强奸了后,又说:“老子几个月没有吃肉了,今天要杀头猪好吃肉。”说着就从床上拖下宋大娘,掐住颈项,剥光衣裤,用绳子捆绑起来,吊在门前树杈上,用棍棒打,打得遍体鳞伤。
打了后,又拖到她房子旁边的清水池子里,他说:“这头猪没有多少肉,不好烫毛。”他提住脚,就在清水池子里搅旋。他提起来,又放进水里,这样子整了十几分钟。然后又挂在树杈上,去找了一根指头大的竹棍,直接从阴道口插进去,插进去又抽出来。后又把小竹棍从肛门口插进去,又抽出来。他就是按以前杀猪的步骤来残忍折磨宋大娘的。
最后,就用菜刀剖开肚子,取出心肝五脏。然后就切下脚,手,进行分割。宋大娘就这样被他残忍杀害了。
那小女子,见他杀死了她妈的整个过程,都不敢吱声一下。等那个人没有注意她时,她把房后壁巴弄个洞钻出去找大人。
听到这个消息,全生产队几十人直奔宋大娘家,看见那场景,惨不忍睹,群齐激愤,扛起锄头,拿起扁担追逮罪犯。那罪犯见人多,就拼命地跑。最终还是被民兵逮住了。
经审问,原来是个流窜的疯子。宋大娘真死得冤枉。
后来,生产队的人都不敢单家独户,住在偏僻的荒野地方。把房子修到一起,至少三四家住在一起。
现在经济发展了,生活富裕了,农村的房子再也不是那种简陋的住所。现在的房屋坚固而美观,人生安全有了保障。但我们也要时刻提高警惕,严防坏人在其它方面实施犯罪。
回答:在二十年前,有一个采花恶魔,他得手后,就把女人大卸八块,如果不得手就先杀人,再奸尸,然后再大卸八块,扔在道路两旁。
有一天晚上他喝多了酒,觉得人生太无聊了,就上大街上闲逛,无意间就看见了一个穿着红衣服的漂亮姑娘,他上前去搭话,姑娘一看他醉熏熏的样子,敢紧跑开了,他在后边紧追不舍,天己经黑下来了。
姑娘跑累了,坐在地上求饶说:“大哥,你放过我吧,把我兜里的钱都给你。”这个恶魔说:“全都是我的,少费话!”
他得手以后,用手把姑娘给掐死了,扔在了道边,当时天黑,人又少,谁也没发现。他回家取来了杀猪刀,把姑娘大卸八块,扔在了道路边上。第二天早上,上班的人看见了尸块有卸下来的手和脚,吓坏了,赶紧报了警。
警察开始调查,这个案子还没完结案。第二天晚上,又一名女子先奸后杀,又被大卸八块,尸块又扔在了道路两边。
当时晚上青年女子都不敢上街,特别是不敢再穿红衣了,怕被杀。
警察加大力度,每条道路上都有巡逻警察。这天晚上这个恶魔又出现了,又在作案,当场被抓。就地正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真是大快人心,还这座城市的安宁。
法律是公平公证的,每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一天清晨
一名清洁工在公厕的便池中发现了一团被黑塑料袋盖着的不明物体,当他打开之后,
却惊恐的发现——袋子下居然是一句被虐杀的女子的尸体。
当警方前来调查时,众多警察也被尸体给惊吓到了,有些有经验的人提出,
这是一种名叫狗彘的刑法,十分残忍。
由于案情的恶劣性质,
警方当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因为手段十分残忍,警方先开始认为是仇人作案,便开始调查她的人际关系网,
可是却发现她为人和善,并没有什么仇人。
于是警方转而向情杀、金钱纠纷考虑,终于,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和各种渠道的了解,
终于发现了一个秘密,这位已婚妇女在外还有一个情人,
因为天色已晚,所以警方决定第二天去对那个情人进行搜寻,
可是正当第二天他们前去的路上,警方得知,那个情人纵火自杀了,并且留下了遗书,承认因为感情纠纷杀了那位女子,并且详细叙述了杀人动机和过程。
知道了这些,警方满心以为案件得到了解决,可是事后检验自杀现场的警察却发现,那个情人是他杀,凶手另有其人......
警察听到这个消息
立即再次展开调查。
因为有情人的出现,所以警方调查时很自然地想到凶手是女子的丈夫,可是检查发现,两个受害人受害时,丈夫都在外面出差,有不在场证明,并且杀人手法太过残忍,
不像是亲人作案,但是又没有其他的犯罪嫌疑人,案情进入了死胡同……
终于,一天,当警察们检查调查调查纪录时发现,丈夫在外出差时,
饮食习惯与平时大不相同,这引起了警察的怀疑,他们当即逮捕了丈夫进行审问,先开始,他还十分自信,可是时间久了,终于在警方的压迫下交代了一切。
一天,丈夫无意中发现了妻子出轨了,当他质问妻子的时候,妻子去反而大骂他,
和他大吵了一架,气急败坏的他便开始盘算报仇
他先用十分残忍的手段杀死了妻子,
既是为了泄愤,也是为了迷惑警方,让警方以为这么残忍的手段,应该是仇人作案,不会是亲人,因为亲人一般下不去手,从而撇清嫌疑。
然后,他又找到了情人,杀死了他,并且伪装成自杀现场,又留了一封假遗嘱,承认杀人,让那个情人为他顶罪,同时,为了制造不在场证明,他又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和他长得很像的人,让他去替他出差,以留时间让他杀人。
可是,千算万算,原本天衣无缝的计划还是失败了,没有经验的他在布置自杀现场时出现了漏洞,并且,那个跟他很像的人,饮食习惯却和他大不相同。
这两个细小而又致命的错误,终于让他的计划全盘失败......
她是意外死亡?还是自杀?还是他杀?
我发现你的描述是不是一本小说的一部分,用一部分让我们来猜意外、自杀还是他杀?我们也不知道啊。
提问者引用的描述,应该是水中的尸体,我就用水中的尸体怎么来判断意外、自杀还是他杀呢?
首先我是个法医,有什么很多人说案件的定性应该都是法医说了算,但是刑事技术不只是法医还有技术人员,就水中尸体案件的定性都是综合分析判断的结果,这里面包括侦查员侦查、走访、死者的活动轨迹、死者的背景调查等综合起来进行判断。
我这里主要讲讲法医是如何勘验水中尸体的,喜欢法医学的可以关注我!
法医在案件中主要负责对尸体的死因进行定性。水中尸体勘验,首先要判断的是生前入水还是死后入水(死后抛尸),这个主要根据尸体检验。比如尸表检验,死者被打捞上来以后,手中是否抓着水草等异物,口鼻部有无明显的蕈型泡沫(就是白色的密集的小泡泡),这个蕈型泡沫可以作为生前入水的特征性标志。但是有很多人,特别是活力较差的人比如老年人,可能不会出现明显的蕈型泡沫,这个时候怎么判断呢,那就是解剖,比如看看呼吸道内有无异物(泥沙、树叶),肺部切开有无溺液溢出,胃部或者小肠有无溺液,双侧胸腔内有无积水,心脏双侧心腔颜色对比变化等等来判断。但是水中尸体特别是夏天很热的时候,有时候发现就是高腐状态,我曾经出过一个现场,夏天一个孩子在下午时候河中游泳失踪,过了一个白天两个晚上,被发现时候尸体已经高腐状态,如果平时遇到这样的水中高腐尸体,如何判断是否为溺死,那就只能做硅藻实验了。当然,法医在检验水中尸体时,还要看是否有其他加害的迹象,比如是否有束缚伤、抵抗伤或者别的致命性伤情,还要看是否有扼勒颈部、捂堵口鼻迹象,当然也会做相关毒物检验看看死者体内是否有毒物,来综合判断死因案件性质。
说点题外话,比如死者双腿被绳子束缚或者双手被绳子束缚,就一定是他杀吗?这个是不一定的,这里还要仔细看绳子捆绑的方式、结扣的位置、捆绑的复杂程度等等。前些年就出过一个现场,死者是个老人,在河中被人发现,打捞上来时候手上有红色布带捆绑,但是捆绑的方式很松散,结扣在正上方也不是很紧,检验尸体时候,也很容易把绳子从手上撸下来,判断自己捆绑所致,最后经过调查,死者老伴去世后得了抑郁症,本身会游泳,于是想到这样的自缚方式自杀。
篇幅有限,就讲这么多。
人死后为什么要绑上双脚?
因为这是我国独有的风俗1.更多民风民俗里流传的是因为防止诈尸,所以要裹住脚,这也是为什么神话故事里僵尸都是跳着走路的原因。
2.科学一点的解释是怕一些很常见的自然现象 比如静电反应 尸体会动,有时候神经还没死透 受到刺激也会动的产生类似诈尸现象 3.所以要把脚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