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女子整理父亲遗物发现200多发子弹:他年轻时当过兵,练过射击, 你怎么看?
【能否多点人文关怀 给子女留些子弹】
父亲刚刚过世,女儿在整理其遗物时竟然发现有各类子弹达200多发,慌忙跑到派出所上缴,民警为她的做法点了赞。女儿的做法确实应该点赞,遵守法律法规,将子弹上交国家,不给社会留下安全隐患。女儿的父亲没有将这些子弹上交,无非两方面原因,一是年纪大了,忘了自己存有这些子弹,这种马虎大意可要不得,假如这些子弹流入到不法分子的手里,对社会是个极大的危害。二是父亲不舍得,毕竟当兵这么多年,对部队的东西有感情,想留作纪念。这也提醒了我们,这些子弹,对于女儿来说,也是一种回忆,关于父亲的美好回忆,能否采用技术手段,将子弹去危险化后,将子弹交换给女儿,让女儿好好收藏父亲的遗物。
死刑犯被武警押赴刑场,此时游离状态,是不是已经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一个人绝望,恐惧到极点的时候,思维可能是混乱的,神经元像热祸上的蚂蚁,已经无法有秩序地放电了吧。当然这只是猜测,我们没有被执行过,被执行过的人也没有机会告诉你他的感受。
就我们看过的那些人,表现出来的状态差别很大,有些腿都不听使唤了,如果不是旁边的武警战士扶着,肯定会瘫软在地;还有的尿了裤子,看上去挺气派的一个英俊男子,被提拉着走路,裤子湿淋淋一片——这样的死法,没有任何尊严;还有些人面无表情,但绝对不是那种内心平静的面无表情,那是一种万念俱灰的样子,似乎连呼吸的能力都失去了的无力感,他们目光呆滞,被人扯到哪里算哪里,到地方,机械的走向刑场,机械的跪下,像已经死了那样等待死亡。
我们往往会对那些人感到好奇,他们临死的时候,会想些什么呢?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只能活短短的几十年,而一死就是地老天荒,永远也不会再有这个人,人在生与死的临界处,会想些什么呢?
我曾经看过一个用锤子砸死三轮车师傅的抢劫犯,是个孤儿,一个看起来营养不良的小伙子。他犯罪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抢钱,他只抢了十几块钱,因为老师傅反抗,大声喊人,他情急之下用榔头把老师傅敲死了,然后跑了。逃亡过程中,他用十几块钱想买只烧鸡,钱不够,他就买个一些猪头肉……
他很快就落网了。
执行那天,老师傅的亲人们都来了,有人在底下哭,还骂,他好像看到了,临押上刑车的时候,他回头看看他们,平静的表情没有一丝忏悔,好像自己从来没有做过什么案子,好像人群里骂他的那些人,跟自己无关。只是临下车的时候,我看他冲人点点头,难道有熟人吗,对于一个孤儿,临刑前有可以点头致意的人,也许是他在这个世界上遇到最后的一点光。
死刑犯像人群里的异类,戛然而止的人生,断面触目惊心。
游离这个形容词并不准确,可能用颤抖和瘫软来形容更加确切,快要到刑场的死刑犯,大部分都已经无法独立行走了,需要法警架着,才能上刑场。
事实上,无论多么穷凶极恶的罪犯,在踏上刑场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浑身颤抖的,就像一只待宰的羔羊,软弱无力。
说到这里,我们就要说一说死刑犯在行刑前的状态,一般来说,法院判决之后,会将死刑申请递交给最高法院,因为需要执行死刑的话,必须由最高法院复核通过才行,当最高法复核通过后,会将审核通过的文件传回法院,自这个文件到达法院的那一刻起,犯人的命运就决定了。
一般来说,死刑犯的行刑时间是在最高法院复核通过后的一周内,没有具体的日期,具体的日期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掌握,而且一般情况下,也不会提前告知死刑犯具体的行刑日期,这其实就是一种保护,防止死刑犯在知道了具体日期的时候,做出一些激动的行为,比如自杀,蓄意攻击别人等。
不过在死刑复核通过后,法院的工作人员会让死刑犯写下遗嘱,一般被要求做这个动作,死刑犯也就明白了,自己应该是时日无多了,在这个时候,如果有想见的家人,死刑犯也可以提出要求,工作人员也会尽量满足,让死刑犯在上路之前能最后和亲友见一面。
一般情况下,这最后一面都是非常悲凉的,无论是多么凶残的罪犯,在这一刻,都非常的无助,都会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有的会宽慰家人,有的会向家人抱头痛哭,有的会交代后事。等这一系列规定动作做完之后,死刑犯就会被带到房间,并且会被着重看管,工作人员会安排两个罪犯,作为这个死刑犯的贴身看护者,一是照顾他的日常起居,二是监视他,避免他做出了一些过激的行为。
等到执行死刑的日子确定了,在执行的前一天,工作人员会向死刑犯询问,问她想吃什么,或者还有什么别的要求,这么一问,死刑犯也就明白了,明天他就该上路了。所以可以点一些想吃的东西,烟也可以抽,但是酒就不能喝了。一般的死刑犯都会点几样自己特别爱吃的食物,但是真正能够完全吃完的,基本没有,毕竟明天就要赴死了,晚上的食物无论再豪华,估计也没有人能够好好的下咽了。
吃饱了饭,一般还允许死刑犯再购买一些商品,监狱里是可以买东西的,不过是固定时间的,这个时候会给死刑犯开个绿色通道,如果他有想要的,完全可以购买,比如香烟的。一般情况下,死刑犯都会买一堆东西,把账上的钱用完,然后自己可能不会吃太多,会把这些东西散发给房间的别的罪犯,感谢他们这一段时间的照顾,其实也算是个临别礼物。
然后就是漫长的长夜,死刑犯的最后一晚,基本没有人能够入睡,一个房间的别的罪犯,也不会睡觉,都会陪着死刑犯,看看死刑犯想干什么,他们就陪着他干什么。
有的死刑犯可能一晚上都不会说话,就自己坐在那儿,有的死刑犯可能还会强颜欢笑,装作无所畏惧的样子,但是眼角不经意流出的泪水,还是出卖了他。有的死刑犯可能会歇斯底里,对以前的行为后悔,这个时候舍友们也只能安慰她,却做不了太多了。
漫漫长夜过去了,太阳升起的一刹那,这个时候再看死刑犯,基本上都是有些颤抖的,因为生命马上就要终结,对死亡的恐惧是人类的本能,死刑犯也不例外。
随后,死刑犯警察带走了,到一个准备的房间,开始验明正身,验明正身的过程很简单,询问两句,再加上面部识别,也就足够了,然后就被装上车,运往刑场,这期间死刑犯是无法再见到家人了,家人们一般会在火化场等候。将死刑犯押上车,这个过程并不容易,不是因为他们挣扎,而是因为他们已经瘫软了,自己上不去了,只能由法警让他们押上车。
到达刑场,再一次验明正身,然后就该执行了,这个时候,基本上每个死刑犯都是颤抖着的,也说不出来话,因为他们的思维已经停滞了。然后会有两个法警按住他们,让他们成跪姿,然后一人拉住一边,这样他们就把死刑犯控制住了,最后行刑人员,瞄准后心的部位进行射击,一声枪响,一条罪恶的生命完结。
希望他们能够真正忏悔自己的罪行,来生做个好人,其实,只要真正目睹过死刑执行的人,都会有一种感慨,为什么不能作为一个守法公民,为什么非要去犯罪,事情里面有很多种解决的办法,非要走这么极端的方式,最后葬送了自己的生命,还害了别人,所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真的很重要。
这个要看是什么人了。有非常特殊的人,心理素质极好。不但没有进入什么“游离状态”,反而头脑清醒,啥也清楚。不信?就接着往下看。
1983年8月,上级发布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命令。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摸底之后,抓获了大批刑事犯罪分子。并且在经过审判之后,把几个罪犯列入了首批公开枪毙的名单之中。
那天,在法院附近的广场上召开的公审大会结束后,这几名罪犯就被分别押上了卡车,拉到了距离县城大约两、三公里的一个废弃的砖场里,执行死刑。
第一个被押下来的,是一个强奸杀人犯。他劫持了一个下夜班回家的姑娘。因为反抗不从,被他拿训练用的手榴弹砸晕。强奸之后,又残忍地残害了一番。最后把尸首扔下了崖底。
别看他欺负人的时候,气焰嚣张。现在听说要枪毙他,公审后还没有拉到汽车上,屎尿的臭味儿,就从扎紧的裤腿处窜出来了。
但是另一个年近六十岁的老汉,情况就不同了。这个人当过民兵,打过日本鬼子,也参加过解放战争。但是转业之后,他就随着行政区划的变更,成了其他县的人。并且仗着有功,在该县的一个繁华地段建起了旅馆。等有些单身女人入住之后,他就用手里的钥匙打开房门,实施强奸。前后奸污了二十多个良家妇女,影响极其恶劣!
在枪毙的时候,枪声响过,六个罪犯五个脑袋开花,血溅当场。唯独他迅速侧卧在地上,毫发无伤。
第一批开枪的人坐车走了,剩下个带队的,也是捂着口罩,眼上一副墨镜。持枪上前,按照口令行刑。就在近在咫尺的位置上开枪,这家伙又一次通过提前摇晃,摆脱了死神。
另一个人开了第三枪,还是没有打烂他的脑袋!
最后,他被法警拿着手枪,顶在后脑勺上,另外两个人各拧住一个耳朵,也不喊什么口令了,“呯”的一枪,他才老老实实地死了。
打过很多仗没死的老兵,确实是不一样。可惜没有走正道。被枪毙后,他女婿来收尸,都说他不做好事,罪有应得。
宁夏两小学生钻进菜窖里,发现大量子弹和两枚手榴弹, 你怎么看?
已经报道出来了,是上世纪民兵训练用手榴弹和子弹,孩子的家长己报警,藏匿手榴弹和子弹的王某已被控制,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首先对孩子的家长至以崇高的敬意!孩子的家长警惕性很高,懂的这件事的危害性。
其次这个王某知法犯法应予以严惩。
其三对我们的警示是教育孩子,要有高度的警觉性,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对私自藏匿枪枝弹药进行严打,清除社会危害源头。
没啥好回答的,不过很多案子还是要以历史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嘛!其实主要还是看动机是啥……毕竟96年以前民用枪就是合法的,60、70年代也是全民皆兵!民间遗留的枪弹还是很多的……只要不是故意隐瞒、不危害社会和国家安全其实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发现大量的子弹和手榴弹,然后报警,这两个学生做的非常棒!
我们的政府应该给予这样优秀的学生,在六一儿童节的时候给予奖励,每人奖励不低于五千元,并发放奖励证书!
因为在我国散落在民间的枪支,还有很多,一般都是打猎,打把用的,散弹猎枪,有长枪和短枪,还有小口径步枪,当然还有境外走私进来,或是其它渠道的各种枪支。
我们要鼓励全国持有枪支的群众缴枪,也呼吁大家举报,举报报警属实的,每只枪支不低于五千元人民币的奖励。
对于私藏枪支的除了追究刑事责任还应该给予经济处罚。
我有一个亲戚,他就私藏了枪支,他去世的时候,发现他家里有小口径步枪两只,双筒猎枪两只,都已经上交派出所,和公安局三处。
民间藏有枪支属于重大的社会治安隐患,容易诱发枪支犯罪。美国经常发生枪击案件,给社会造成恐慌。
我们国家为了让社会更安定,更和谐,严厉的打击私藏枪支的犯罪,有利于我们的社会治安稳定,我们大家都应该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