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4小伙吃火锅消费208元,支开服务员恶意逃单,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回答这道问题之前先让我们回顾下事情的经过!3月4日,四川遂宁,4小伙在某火锅城用餐,酒足饭饱后,一人起身叫服务员加汤,趁服务员取汤壶时4人竟集体逃单。4人共消费208元,火锅店已报警。
这的确是一件让人啼笑皆不可思议非的事情,感谢发达的互联网让我们见识到了什么叫无奇不有,什么叫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本来几个年轻人聚聚餐,吃吃饭多么开心的事情,现在倒好,你们4个小伙吃个火锅还上了新闻,还被报了警?!我很难想象到了警察局你们会编个什么样的借口,是没钱,还是图好玩?!
现代社会乃文明法制社会,您消费了或使用了相应的服务或商品就应该付予相应的报酬,所谓价值交换。这社会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归根到底,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的逃单或恶意吃霸王餐 ,其实都已经触犯了法律,所以这出闹剧的根本还是4小伙源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希望4小伙主动承认错误并加强法律意识,所谓小偷针,大偷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4个垃圾人啊!你们到跑了,给你们服务的服务员就要倒霉了!还要替你们买单,这不就是坑人吗!有钱吃好点,没钱吃差点。土狗你非要装个大尾巴狼,好多年前我也在饭店上班,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点了一碗面🍜五元钱,我上卫生间去了,人家吃完饭就走了!也没有叫别人买单,害得我给他还买个单。当时我在心里骂他咋不把他吃死呢!
我个人是无法理解这种吃了饭逃单的人,一顿饭前也不至于如此。
去餐厅吃饭,吃了饭付钱这个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种事情根本不用去商家去约束,更应该是每一个人自己去自觉做的事情。
令人大跌眼镜的却是四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为了208元逃单了,对于这种行为我相信不止我一个人不能理解吧!
但凡动点脑子想想的人都知道,现在很多实体餐饮店都安装有监控,这个事情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你根本就跑不了。
当然,也不排除你可以侥幸逃脱,但是这种已经是非常小的概率事件了。
再说了四个大老爷们,人均52块钱都不想付,那还是不要出来丢人了。
说实话,这208块钱对一个做餐饮的老板来说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但如果这208块是由服务员承担的话,恐怕这对于一个服务员来说就是个大事情了吧!
服务员的工资到底有多少,我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吧!你逃单了,可你是否考虑过承担这208块服务员的感受?
无论做任何工作,每一个人都是为了生活,人何苦为难人呢?
一般正常情况下,服务员对于餐厅都是分区域服务和管理,如果这个店刚好也是这种情况的话,基本正常处理的办法也就是区域服务员承担。
希望此事的曝光能唤起四个年轻人的良知,尽快去把饭钱自己结清,虽然也没有几个钱,但是这种事情确实挺丢人的。
商家选择了报警,对于这种人确实也应该采取零容忍,既然为了208块逃单,那也不要怪别人给你好脸色了。
试衣镜导致儿童的身亡,谁来买单,你怎么看?
从法律上讲,法律是公正的,都会依法追究责任。
但是,从父母的角度,我希望给大家提个醒。如果带孩子去公众场所,不管自己孩子多大,都不要只顾着忙自己的事情,让孩子单独玩耍。一定要把孩子带在身边!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比如,如果这次事件。孩子爸妈带着孩子去商城,爸妈能领着孩子,孩子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就小很多!@头条育儿
- 最近,上海奥特莱斯商场的试衣境倒塌,不幸中砸到一个六岁的小孩,小孩离开了我们。我觉得我们应当重视,并且极力地弥补。
- 企业的经营者
商场本来就属于公共环境,有大量的人群,每天川流其中,那么这些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就必须在他们购买或者使用商品的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所以说,这些商场的经营者要牢固的树立这种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的这种底线思维,不能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应当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作为底线,作为红线,不可逾越和触碰。
- 当地政府
同时,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条例,并在执法环节,加强执法力度,明确主体责任,增加违法犯罪人员的惩罚力度,增加他们的违法成本,让他们自身觉得不敢犯法。
- 广大人民群众
作为公共安全的参与的主体,我们更应当承担起这份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在公共安全当中,我们应当主动地维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看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我们要及时的制止,情节严重的,我们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举报,我们要运用举报热线来揭穿那些不法商人的目的,来维护我们的公共安全,来避免这种悲惨的事件的再次发生。
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商场管理着者、店铺实际经营者)对进入商场的消费者、潜在消费者及进入场所的其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该事件商店设备(试衣镜)不安全导致女孩伤亡,商场和店主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山西饭店倒塌29人死亡巨额的赔偿谁来买单,大家来说说?
据报道倒塌事故主因是饭店老板私自加盖彩钢房和私挖地下室引起的,发生这么大的人身伤亡事故,饭店老板负主要赔尝责任,房主,安监部门,施工方,材料方按其责任大小,负次要赔尝责任。除赔尝外,主要责任人要负刑事责任。
唉,这次重大事故57人伤亡,29人死亡,7人重伤,21人轻伤。恰巧赶上老人家80大寿这天,造成这起人间惨剧,惨不忍睹。
老人现在很自责,耄耋之年,80大寿,竟然遇上这种事。实际上这并不关他的事。这起重大安全事故可以说跟他毫无关系,只是凑巧赶上了他的生日。
视频中,老人家嚎啕大哭,哭得撕心裂肺,拖着老迈的身体给受害人下跪,看到他满脸愧疚与自责的时候,眼泪就止不住的下来了。说真的当初通报伤亡人数的时候,我都没哭过,但看到老人的视频后,真的仍不住了。
我现在很能体会老人的心情,看着这么多亲属因为他的生日宴遇难,他多么希望死的是自己,多么希望自己不要活到80岁,永永远远没有这场生日宴会,那该有多好啊!
如今29人遇难,还有几十人在医院医治,这笔费用该由谁买单?
如果责任划分,我认为80岁过寿老人没有责任。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店主人或者房东。该后院房屋本就是老旧危房,而且底下还有负一层,只有几个柱子支撑,将其改造为宴客厅属严重违规操作,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
另外,在老旧房屋上搭建彩钢房属于违建,同时也是造成这起悲剧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店主人与房东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房东违建,那么房东为第一责任人,店主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店主人自己违建,那么房东与店主人均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店主人自己的房子,那么他就是第一责任人。
还有,如果房子是私自改建则不说,如果是相关部门出示过文件的,那么,相关部门也应该接受调查,很可能存在玩忽职守的情况。
该起事件是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后果极其极其严重,相关责任人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责任方面,29条人命和28名伤者,赔偿金将会是天文数字,事故责任人基本上是赔不起这笔巨款的。
最终可能面临没人陪,同时这些人可能大多都没有意外险,这是最关键的。
29条命,谁来买单?谁都买不起这单。
以山野分析:自安天命,谁中招谁买单!
那么此次事故责任人有哪些呢?山野分析如下:
- 东家,东家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东家以为老人贺寿举办酒席,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变向俭财!
- 餐厅老板,餐厅老板也有责任,因为顾客是就餐时出事,顾客就餐安全老板必须负责!
- 房子主人,房子属于危房,还让人开餐厅,有不可推脱的责任!
- 当地各级监管部门(包括当地政府),造成这种事故,当地各级监管部门也有重大责任!
当然,此次事故中东家也死人,其他所死之人包括哪些?全部是客人?还是有老板,打工者在内?这些都是分析谁买单的依据。
但是,29条人命,如果让谁买单,别说陪偿,就是按一人1万烧埋费来算,都是一个不小数字!估计落在谁身上谁也不好办!
其实,除了已死29人,还有多少人受伤,受重伤的人中还有没人会死?这些受伤者中的医疗费怎么办?这才是最主要的焦点问题!应该先解决医疗和救治问题!
所以,山野觉得主要还是得政府来买单,其他责任人看能力均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