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吗?
保险公司说了不算,保险公司说了不算,保险公司说了不算。
就拿人身保险举例吧:
意外残疾保险,评残部门说了算。
重疾保险,医院诊断证明说了算。
住院医疗保险,病历和住院费用详单说了算。
寿险,公安局死亡证明说了算。
当然,大前提是你得买了相对应的条款,还得在合同理赔范围之内。
一般情况来说,只要未构成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原则上是不予理赔的,但是大多数的保险公司在实际的理赔过程中,都可能地帮助客户实现理赔,毕竟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在发生争议的时候,都会做出利于投保人的解释。
保险公司的理赔方式一共有三种:正常理赔、协商理赔、通融理赔。
第一正常理赔: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就是被保险人出现或者遭受了合同规定的情况,就可以提供相关的意见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无误后,按照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给投保人或者受益人。
第二协商理赔:顾名思义协商理赔就是,你说不赔吧,还有赔偿的可能;你说赔偿吧,又不是全部都需要赔。一方有责任,或者某些地方无法取证,责任不明确,因此就需要双方坐下来,协商一下具体应该怎么佩服。
第三通融理赔:通融理赔就是达不到理赔的条件,不应该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出于某种原因,适当地赔偿一点。
所以当保险出现拒赔的情况,可以尝试着与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进行沟通,看看能否通过协商理赔或者通融理赔的方式获得理赔。
很多投保人对理赔程序并不了解,认为理赔就像到银行储蓄所提款一样简便,在出险后只要拿着保单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得马上赔款。其实理赔是一项较复杂的工作,是保险人确定保险责任并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全过程。理赔程序要根据险种和案情而定,大体上需要登记立案、调查、责任审核、理算、给付等过程。另外,保险公司要确认是否属保险责任范围,就需要保户提供必要的单证和材料甚至长时间的调查,这样有些保户会认为是保险公司惜赔而故意“刁难”他们,从而产生不满情绪。
保险公司对理赔工作采取这样的方式,主要是由保险公司特殊的经营方式所决定的。首先,过于宽松的赔付将影响到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保险公司经营运作的基础是对未来风险的预测,保险费也是依此而定的,所有缴纳的保险费精算现值总和与未来保险赔付的精算现值总和在总体上是对等的。如果保险公司对不属于该项保险的损失也给予赔付的话,积累的保险准备金将入不敷出,保险公司将失去财务稳定性和偿付能力。其次,理赔工作做得不好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形象,而且还会滋长社会上众多的利用保险获取不法利益的事件的发生,即保险欺诈。再次,保险公司对理赔的慎重还因为要体现商业保险的经济公平性的要求,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和保障其他保户的权益。保险体现的虽然是一种互助形式,但商业保险仍然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另外,对非保险责任的损失给予赔付于其他的被保险人也不公平,所以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十分注重经济公平性。
很多人抱怨“投保容易理赔难!”但从专业角度上看,保险是合同行为,必须刚性兑现赔款,只要买对保险,根本不存理赔难问题。反之,只要理赔出现问题,大都因没有买对保险。所以,用“量身定制”设计投保方案,必将彻底杜绝理赔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