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后,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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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我们简称新农合,然后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以后,对于农民有什么好处,实际上这两种医疗保险,他们二者之间基本上是没有太大的差别,因为每年从交纳的费用上面,包括医保的报销比例上面几乎是相同的,所以说他们是具备合并的条件和要求的,所以就出现了新农合和我们的城镇居民医保出现了合并的情况,那么我们也今后被称之为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也可以是把它简称为居民医保。所以说它的合并是一个大势所趋,是一个改革方向的发展结果它并没有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因为本身对于我们参保群体来讲,不论是交纳费用的比例包括报销费用的比例,基本上都是按照之前的一个比例来进行的,所以说对于我们参保人员来说,基本上是没有太大的影响,只不过名称上发生了变化而已。
那么这个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我们的成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统一称之为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是一种大势所趋,因为我们在逐步的实现这个社保体制的并轨化。因为机关事业单位也逐步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它实际上跟我们的企业在职职工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是属于完全一致的,所以说实现社保的并轨化,这是一个重要的改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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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更加公平
之前持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病人在同一医院看病,根据报销途径不一样,所用的药品、做的检查以及报销的比例都不一样。如今医保并轨之后,看病再不分“城里人”与“农村人”的区别,农民就医用药范围扩大,农民将与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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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待遇均衡
实行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之后,农村人看病将和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待遇,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整合后,农民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其中包括医保报销的范围扩大和医保用药范围的扩大。比如《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规定: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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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农民就医及报销
城乡医保并轨之后,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机构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定点范围。农民看病后报销的程序也更加简单,尽可能避免出现多头报销,出现新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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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更方便
实行城乡统一医保管理之后,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更加方便。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实行城乡统一医保管理制度之后,使用同一管理系统,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便于统筹和管理。另一方面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公平与平等。根据人社部数据,全国已有至少20省份明确城乡医保并轨,而并轨制度落实后,不少地区原有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大幅扩容,城乡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提高,民众受益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