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失联女童被找到两岁女孩失踪七天被找到_江西宜春,家中办丧事走失的两岁女童被确认死亡,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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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家中办丧事走失的两岁女童被确认死亡,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小孩走失有可能是作为家长为了办丧事而没有好好照看小孩。但是16天以后,警方在附近山上找到小孩的尸体,这个问题就值得思考了。女童走失了,作为家长有没有好好去寻找,还是故意不去寻找呢?小孩走失,家长肯定非常着急,应该会第一时间发动亲戚朋友认真的寻找,难道小孩家长就不会到附近山上去寻找?当然也不排除犯人的可能。具体事件发展还是看警察的结果。这件意外事件告诉我们作为家长,不管家里出多大的事,小孩还是一定要照看好。

痛心!柳江2岁男孩家门外玩耍失踪,在下游3公里河中找到,头部有伤, 你怎么看?

每年暑假都会看到好多类似新闻,为什么能让2岁的小朋友单独出门玩耍?作为家长在小朋友还小不懂保护自己时请好好保护好他给予他安全关爱,教道他哪些危险不能靠近。不要因为一时大意就让这么小这么可爱的孩子还没在这个世界走走看看就这么走了。还走得那么冰冷,那么痛。请家长们再次重视这个问题,不要再让悲剧发生了。

象山小女孩失踪,租客为什么会自杀呢?

女孩失踪,牵动着千万国人的心!每天都去看看事态进展,希望有好消息传来!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带走孩子的租客自杀了……自杀了……一切都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为什么自杀??那要看他们为什么带走孩子。从开始就撒谎来看,带走孩子貌似早有所预谋。如果为了拐卖,朝这个年龄的孩子下手的案例还真不多;如果是有组织的行为,那怎么至今也没有查出蛛丝马迹;如果是孩子遭遇不测,两个人难以交代,他们又不像那么有责任感的人。

不管怎样,这两个人已经生无可恋,面临着很大的生存压力,自杀可能和带走孩子无关。就是活不起了,带着孩子想散散心,而最终还是了无生趣,放弃了生命。而那个孩子自己跑丢了,就在哪个地方等着被发现……(忽然想哭,愿孩子平安!)

1、该事件可能是意外事件。化州人,质朴者还是有的,他们虽然文化不高,但【偿命】的信念还是很强的——出了事,我承担不起,就让我把命赔给你。

导演主演都不会想到会以命相抵,而且是即时匆匆的决定。。。

最费解的话是租客说【我给你害死了,我七点都差不多回去啦,给你搞到一点意思都没了……我今晚是要回去的】——无法从此话看出有任何恶意。一个自尊心如此强烈的人,没任何恶意,更无任何杀气及杀人动机。。。

2、现未发现有任何邪教迹象,有罪推论为时过早。而且走向的不是大海,而更似逃亡再自杀。他们上车衣服不湿,说明他们不下水

(1)从监控图像的面相看,没恶意;(2)从积极回应小孩父亲的请求,不怕暴露行踪,说明其心无邪念,没隐瞒。(3)从有女伴相随,基本否定目的是性侵。(4)从购买游泳圈看,还是有主动保护意识。(5)而拐卖女童,未价值,也不会随意暴露自己行程。(6)如果是殉葬,都自杀了,应该死在一起的。

3、与你说话那地方附近的风俗吧——不知道现在还有否。结婚,有人会用腰带把结婚二人绑在一起送入洞房。这是个很重要的仪式,只是改革开放后,再用这仪式的人少了。

4、同理,如果2人有感情或感情很深又准备一起死,同样会双双绑起来,怎么绑,并不重要,其中,绑脖子、腰、双手、双脚均可。重要的是二人死后不会因简单的水流或自然物冲击分开。这说明他们二人生在一起,死在一起,没其他人可干预拆散甚至打扰。也正因为此,他们选择陪葬垫背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

5、他们打车,衣服鞋子没湿,说明他们未下海。甚至不会游泳。

因此大胆猜测:

1、两个流浪漂泊好久未回家乡的男女在某连锁酒店住了几天,得小店关爱,然后租住其二楼。

2、为报答恩惠及散心,带小孩外出游玩。结果出了意外,觉得无法交待,处理后事后,匆匆惶恐忙离开并双双自杀谢罪。以命抵命。

3、可能上海真的有他们认识的人结婚,只是对方可能已有童子及不欢迎他们,逼他们改变主意。

4、是小孩自己一人在海边玩,失足从礁石掉下海里,他们没办法挽救,知道闯下大祸,匆忙把市民卡放在显眼位置,并打车逃离现场,逃跑后平静下来,觉得还是无法解脱,相约一起以命抵命。以命偿命。

5、也有可能处理好后事(如在沙滩上掩埋)才逃离,但此可能性不大,他们如果没故意杀人,并且把市民卡放在显眼位置,目的是提醒人们寻找线索,这样就不会掩埋什么。反正他们自己都以命抵命了,没有什么比剥夺生命还更高的处罚了。

有可能受有钱的变态老板委托,出重金让其拐骗幼女供其玩弄,各地踩点之后,将此女孩骗出来送到幕后老板处,没料想作案时女孩意外死亡,自知罪责难逃,双双跳海自杀身亡,留下旷世谜团供人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