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大爷楼顶抛物,砸坏玛莎拉蒂,老人:赔5000元!车主:照价赔!谁对谁错呢?
有些老人就是倚老卖老,我的车停在公共停车位上,一个老头骑一个三轮车,三轮车里面装的捡来的一些废品,还有一些钢筋,钢筋宽于三轮车厢裸露于外面,其中一根钢筋就把我车门划了很长一道口子,漏底漆了,我下车找他理论,让他子女来处理一下,他直接就开骂,说子女不在,你还想咋滴对我咋的,又不是故意划的,然后就走了,我能怎么办,和他在哪里吵吗?
照价赔没问题,不是你老了就能免责,就能不赔偿或者少赔,人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17年我跟一个骑三轮的老头发生碰撞(在机动车主路,他没保险交警定的同等责任,有保险就是他全责),事后还等着我赔他钱呢,说你把我撞了,得赔我钱。完全跟他没法交流,让他找自己子女来也不来。最后没办法只能把老头告上法庭,该赔我多少赔多少。不惯你那臭毛病,没事干上主路瞎晃悠。
提问题应该尽量把事情说全,不能只说对其中一方有利的。
首先,这辆车是否停在规划的车位上,如果属于违停,那么责任分担得交警或者法院判定,但这位老人肯定不用全责,如果不属于违停,那么老人肯定必须负全责。
其次,发表意见不要道德绑架,法律只承认一种情况可以减轻责任或者减刑,那就老人有医院或者鉴定机构证明,患有精神病问题,并且抛物时处在发病期;
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谁都不会为你的主观错误买单,作为围观者,也不要凭自己主观意识甚至道德绑架去评论一件事情。
26楼勺子掉下去能打到人吗?
26楼勺子掉下去只要是有人经过肯定能打到人,有人做过试验一个鸡蛋从20楼扔下去如果正好有人经过一样可以打伤,何况还是勺子,要是铁的或是钢的都可以匝死人的,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出台法律了,高空抛物不管是匝没匝到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再说这也是做人的最基本素质。
一男子被高层脱落窗砸中身亡,高空坠物责任如何认定?
关于高空坠物产生的侵害责任的认定,法律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同时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综上来说,目前立法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即应当由被告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害人,否则法律推定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仅靠事后追责,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
百度下高空坠物的案件数不胜数,大多数案件中的共同点都是实际抛物人素质低下所导致的,高空抛物虽然减少了自己下楼丢垃圾的负累。但客观的说高空抛物导致的危害结果却可能远远超出了抛物人的想象,也有不少无辜的路人因为抛物而出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
如果单纯的只靠事后追责来解决问题,只能治标却不能治本,我想社区、物业都应当定期对居民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同时还应当就部分曾经发生过抛物行为的业主进行重点宣传和教育才是。
只有事前和事后机制的完善,才可能彻底根治掉高空抛物的情况发生。
视频加载中...
12月26日,广东深圳,龙华区元芬新村89栋发生玻璃窗掉落事件,楼下两名建筑工人被砸伤。现场视频显示,窗户突然从高层掉落,刚好砸中两人。虽然两人都戴了安全帽,但是一名工人头部受伤流血,另一名工人昏迷。目前,龙华区应急管理局回应称,正在调查事故原因。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发生高空坠物伤害他人的事故,其民事赔偿责任一般由坠物来源处建筑物或设备的所有方,使用方和管理方。如某单位的办公楼坠物伤人,赔偿责任由这个办公楼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管理单位共同承担。
如果是居民楼发生高空坠物,能找到坠物责任者的,由坠物责任者承担赔偿责任,找不到坠物责任者,推定楼上所有住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可以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