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医院的医生还没到五点半就不接诊了?
我就想问,你去那家医院几点下班?通常医院门诊都是5点下班,挂号处会提前一定时间停止挂号,一般提前半小时就停止挂号了,到了下班时间了,人家下班很正常吧,通常下班时间后没走的,也是在等去做检查或治疗的已接诊患者回来,而新病人,是否继续接诊是人家的自由,让她去找别的医生,只是想让她看看别的医生愿意不愿意接诊,就算你在下班前挂了号,如果你没有在下班前去就诊,人家也是可以下班走人的。还有一点,下班之后,门诊的挂号和收费系统都会关上的,来清点一天账目,就是医生想接诊,你也挂不了号,交不了费。
小便,请问你怎么知道的?
如果是道听途说,那你就是发布虚假信息,要坐牢的哦!
如果是你亲眼所见,那你不到下班时间到医院干嘛?你可以下班别人不可以?
这纯粹就是博眼球的帖子,居心叵测,小便纯粹脑子进水了。
通常医生看完手上的病人肯定都超过五点,反正我没见过5点能准时起身走人的医生(三甲医院),有时我4点多看病,医生还提醒我赶紧去做检查,晚了来不及了,因为即使医生不下班,检验室也要关门了,有些检查又要挺长时间才能出结果,没有结果医生无法断症开药,你还是得明天再来,所以看病要早点去。
如何看待安徽芜湖一名大三学生被一家医院拒收(家属称拒收)后转诊时死亡这个事件?
如何看待安徽芜湖一名大三学生被一家医院拒收后转诊时死亡?
这个问题,看了这名大学生的案例,确诊是,喉头水肿。这个病情是很危险的,一般可能是外伤,喉结核,扁桃体炎症周围水肿,,药物过敏。心脏病等因素引起的如抢救不急时可能生命危险。这个大学生在感觉自己喉咙不适有异物感的时候去医院挂急诊救治过程中,值班的医生把这个病例看成是一般病情喉炎对待,可是在要求转诊的过程中耽误最佳抢救时间到了另一家医院抢救基本是晚了。最后去世。真是可惜。一个年轻大学生一个看起是普通的喉炎病例就因医生的原因耽误最佳治疗时间生命消失。
不少医院被讹怕了。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所谓救死扶伤,对一些重危急病患者,不可能100%的抢救、医治好,意外的事情肯定会发生的。
但如果发生意外的事情,医患矛盾就会激烈化,医患纠纷达到白炽化。
前不久,有一位朋友的母亲胃癌晚期,在家疼痛难忍。
在县医院住了些日子,主治医生说:“再住院治疗,已没什么意义了,回去安排后事吧。”
回到家里,看着母亲受罪的样子,作为子女心疼得什么似的。
就送到乡医院观察、治疗,减轻痛苦。
可乡医院说什么也不收。
朋友知道我与乡医院的业务副院长关系比较好,就找我帮忙说情。
我就与那位副院长联系,一说该病号的名字,那副院长就说:这个病号我知道,全身的器官都衰竭了,如果住到医院里,都不敢下手治疗,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医院一旦抢救不过来,那就有了麻烦。
近些年医闹泛滥成灾,出钱息事宁人事小,医院得投入很多精力来应对。
如果拒收重危急病号,就避免了类似事件的发生。
虽然有悖于医者仁心、救死扶伤之宗旨,但医院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还是很有必要的。
虽然近两年打击医闹力度不断加大,但人若在医院里出了事,患者家属不问青红皂白、不寻死亡原因、不走司法途径,就一味的要求医院赔多少多少钱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从此可以看出,医院迫于无奈,拒收重危急病号,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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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是一起明显的医疗责任事故,涉事医生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京报12月12日消息:安徽芜湖大三学生杜某某突发疾病,前往芜湖市中医医院挂号急诊,当班医生没有问诊建议其转院治疗,后杜某在转诊途中病情加重,抢救无效死亡。
当值医生不问诊就建议病人转院治疗,就算得上是拒诊,这是明显的致病人的生命于不顾的一种恶劣的行为,作为医生,连最基本的问诊都没做,而且病人是挂了急诊号进来求诊的,难道这个医生是要推责吗?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医生应当是“医者仁心”。当这位医生拒诊时,就应当知道病人存在的风险以及自己在执业上的风险。
据安徽芜湖市卫健委向家属出具的初步调查意见显示,涉事医生未落实会诊制度,对患者的病情和潜在风险预判不够,已涉嫌违法。
其实,就芜湖市卫健委初步调查意见的结论就很明确,这基本上确定为一起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而且初步判断这名涉案医生已经涉嫌违法。当往后的调查结果出来,这家中医院将会受到通报批评,这个涉事的医生将会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自己的医生资格将被取消,最后可能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涉事中医院在医生的管理上有不到位的地方。
作为市级的一家大型中医院,都会是三甲以上的医院。三甲医院是代表着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都达到较高的水平。纵观安徽芜湖中医院的这起医疗事件,这家中医院在医生的管理上还是存在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一是首诊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个病人挂了急诊号进来,首诊医生不是急着给病人就诊,而是推三阻四,最后拒诊,是一种严重违背医德的行为,说明医院在平时对医生的管理上不严;二是当值医生的责任心不强,特别是挂急诊的,就是因为病人的病情严重以及病痛来得很急,是一种突发和不明的病情,才到医院急诊就医的,当值医生在接到病人时,应该给与及时的问诊和处理,但是这个当值医生在看都不看的情况下,认为不是他的强项,也不采取会诊,就是嫌麻烦,于是采取一拒了之,最后造成拖延了病人就诊时效,而使病人的病情恶化而让他失去了生命。这个医生在这起事件中,应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他该负什么责任,由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来认定。
媒体报道:某大医院患者拖欠医药费,要扣医生的钱。这将会产生什么后果?
这种事情其实不能算作是新闻,只能算作是旧闻。
因为它不仅已经长久存在,而且广泛存在。
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过患者拖欠医药费,甚至恶意逃费的情况,几乎每一家医院都有这样的政策:病人逃费,由医务人员负责。
当然,医院还没有干净杀绝,不会让医务人员个人承担所有费用。
一般来说,在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医院,科室,医务人员个人会分别承担不同比例的费用。
即使如此,我们也应该进行声讨:
为什么医务人员个人要承担这些费用?
我们要做的应该只是提高自己的本领好好看病,而不是和一些社会问题进行挂钩。
但是,可惜的是,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
有时候医务人员不得不被这些困扰所牵绊,甚至做出一些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情来。
一个好的制度使人向善,一个坏的制度使人向恶。
言尽于此吧。
这算新闻?基本上所有医院都是这么干的。医生查房,有着一项令医患双方都很讨厌的任务:催款。你以为当医生谁愿意整天跟患者谈钱?那是被逼无奈啊!一旦患者拖欠个几千块,那么主管医生惨了,多少血汗白流了,如果欠个几万,那么,不单单是主管医生回家跪搓衣板,整个科室的医生护士都要回家跪搓衣板啊!你对得起嗷嗷待哺的家人吗?!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可以实行信用制度!患者恶意拖欠医院住院费用的,一律列为黑户,全国医院联网警示,下次到医院就诊,医生有权拒诊!(意淫一下算了,不可能的),或者必须把上次欠款交足,才能正常就诊,一旦欠费医院有权停用任何药物。
什么某大医院,据我所知道的,医院都要按比例扣的,只是各家医院比例不一样,各科室比例也有差别。我有多次挨扣经历。我实习时(80年代),老师挨扣了近2个月的工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