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舍己救人的英雄?
有很多舍身救人的英雄,如刘英、宋永毅、李玉堂、郑衡等等。
他们有的是在火场中将人成功救出,有的是在江河湖海中将落水者拖回岸边,有的是在袭击事件中护住他人。
他们舍弃自己的生命,以换取他人的安全,这些英雄值得我们永远铭记和怀念。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有一些不知名的英雄们舍弃自己的生命救助他人,这些人也是平凡中的英雄,他们的举动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
一、张华英勇救人
1982年7月,张华因跳入化粪池营救一位不慎落入池中的老农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7月11日,西安康复路附近传来呼救声。一个69岁的掏粪老汉在三米多深的化粪池里工作时,被有毒沼气熏到,跌入粪池。恰好路过此处的张华赶到现场时,魏志德已经俯卧在粪水里,只有头发露在外面。张华沿着竹梯下到粪池,一手抓紧梯子,一手从一米外拽过老汉,抱在腰间,向着粪池上的人群喊:“快放绳子,人还活着……”话音未落,浓烈的沼气也把张华熏倒了。“扑通”一声,他同老汉一起跌入粪水之中。当群众把张华救出来送进医院是,他因严重中毒窒息时间过长,年轻的心脏永远停止了跳动,牺牲时年仅24岁。
二、好民兵魏青刚
在青岛崂山海滨广场防海堤坝,一名看海的姑娘被巨浪卷走。正在附近散步的魏青刚知道后,3次跳入海中救人,经过40多分钟与海浪搏斗,在当地民警的协助下,终于将姑娘救出。魏青刚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树立了河南人民和河南民兵的良好形象。
开平小学厕所化粪池现男童尸体:嫌犯系其继父,因怨恨不服管教行凶, 你怎么看?
自己的孩子一定要你自己带,我也是离婚的而且两个儿子都是我带,前夫连自己父母都不管,孩子也不管,我现在两个儿子都长大成人了一个还考上大学,现在就等着给他们娶媳妇了,虽然很苦但是自己的孩子一定要自己带!
谢邀。
看到这个问题,我突然心一沉,男童,一个鲜活的生命,无助地逝去,令人切肤剜心。
中国社会发展迅猛,冲击得人们晕头转向,社会现象让人目不暇接,更不用说从容应对了。比如,人们普遍具有焦虑感,很难冷静地思考问题,离婚现象未婚先孕现象比比皆是。这就造成了一大部分儿童缺爹少娘,缺少关爱。而这社会问题却没有得到社会的重视,如何救助这些儿童呢?是社会仁爱贤达自发组织呢,还是由政府出面?
不服管教?你是怎么管教的?不服管教就行凶?孩子母亲哪去了?孩子丢了也不找?这孩子和你没有血缘关系,即便管教了我想也没有好的态度和方法,如果孩子再调皮就可想而知了!杀人偿命这不用说。这样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逝去?让人揪心,让人蹲足!他继父是杀人犯,他母亲呢(是不是帮凶?)。孩子死亡几天了?失宗了,学校也不找?也不报警?是我们这一套监护系统出了问题?还是对生命的漠视?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总结一下!
小孩掉入别人家化粪池内死亡,能得到多少赔偿?
孩子已经过世了,赔偿并不能让伤心的家长得到心理上的慰藉。发生这样的情况,说明危险存在,还不如解决实际的问题,如:告诉孩子什么是危险,怎么保护自己;化粪池要怎么建立保护栏,避免这类事情的再次发生。有过这种撕心裂肺的痛,必然不会再想这种痛也发生在别人身上,愿孩子安息!
一个化粪池值多少钱我不知道,但是为了救孩子,肯定是要破坏一部分化粪池结构的,适当给点补偿意识应该的。到毕竟你家孩子死了,我想化粪池的主人也不一定跟你要的太多!!
谢悟空小秘书邀请!
小孩掉入别人家化粪池内死亡,能得到多少赔偿?发生这样的不幸事件,真是让人痛心挽惜。幼小的生命无故离去,愿孩子安息吧!
通过这个事件,给我们做家长的敲响了警钟,要对未成年人做到监护职质与义务。由于自已的失职,造成了不幸的发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化粪池户主更是血的教训。做好化粪池的防护措施,并有警示标志,以免再次发生。
《一》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根据《预防未成成年人犯罪法》20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通过以上法律可见,如果化粪池沒有防护措施,以及警示标志,双方都应负有相应法律责任。小编建议你们最好是协商处理此事件。致于赔偿多少钱,由双方协商而定。这样不伤感情,反而处理结果更好一点。事情己发生了,总得面对现实吧!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那只有诉讼法院判决。法院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的责任作出判决。赔偿金在1一4万元左右。
在此小编提醒做家长的,切实监管好自己的孩子,尽到责任与义务,以免悲剧重演。
图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