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怎么办_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小编 106 0

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大棚房是指一些不法分子以农业大棚为幌子,以修建配套设施为名,修建超出规定范围和用途的建筑物,比如修建别墅、农家乐等等。现阶段更是有人为了在农村有别墅住,更是通过土地流转得到土地后,修建几个大棚或者农业设施,然后以修建配套用房的名义,修建别墅。针对这一现象,去年10月份,辽宁省已经这对这一现象开启了专项整治。

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怎么办_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国家《土地管理法》、《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里面对于这类农业配套设施即大棚房是作了相关规定的,其中规定:一切配套设施规模应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也就是说,我承包一亩地的大棚,只能有30多个平方的土地可用于建设配套设施,这个是指所有配套设施的规模。

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怎么办_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另外,争议最大的一点并不是配套设施规模的问题,主要是在于配套设施功能不明确,名义上面是生产用房,实际上被开发成农家乐,乡村别墅等等,简直就是挂起羊皮卖狗肉。

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看到这个问题,晏子拍手称快。在晏子看来,大棚房自产生以来,就是一种投机行为,是对国家法律和农民利益的践踏。近年来,大棚房在全国不同程度的流行,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怎么办_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大棚房,是以农业设施大棚为名,租用农村土地,进行的非农业建设。主要表现在打着建设建蔬菜大棚的幌子,在大棚旁边或大棚内部建设"配套用房",对外租售。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期比较长,有些人借土地流转之机,从农民手中转租土地,进行变相房地产开发或者商业设施建设,从中谋取利益。这种房子建成后向城市居民租售,附送大棚,对一些养老的城市居民很有吸引力。但是,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危害国家粮食生产安全。自2018年以来全国开展了密集的清理整治活动。彻底清理整治的大棚房,主要包括: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的“私家庄园”和其他营养性设施;在农业大棚内建设的棚内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

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领导强拆大学生果园怎么办_农业范畴内哪些“大棚房”问题必须彻底整治?大棚看护房指什么?

经过国家调查发现,“大棚房”占用的土地70%是耕地,其中还有一部分基本农田,这些违规违法建设,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为鼓励温室大棚、智能温室建设,政府每年都会对建设农业大棚行为补贴,在政策引导下,各地出现了很多农业创收的新模式,例如在大棚内进行亲子活动、采摘等活动。但是一部分投机钻营的人,利用国家的政策,打着去农村投资的旗号,一边套取国家补助资金,一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或者建设私人庄园式别墅,或者变相开发房地产,或者改建成餐饮等非农产业,破坏了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这些投资者,多是城市户口的有钱阶层,也有极少数农村信息灵通的暴发户。

大棚看护房是指农业设施生产中为了管理和看护农业大棚建设的看护和管理用房。而一部分投资者变相建成了别墅式高级住房,严重违犯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在清理整顿中,国家要求单栋种植大棚只能有一个看护管理房,并且必须是单层建筑,面积不允许超过15平方米,看护房内不得配备用于固定居住的生活设施。同时规定农业大棚不得建设非可视化的围墙或围栏,不得妨碍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捣鬼有术,然而有限。奸巧者或者一时能够钻了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从中谋取了利益,但是,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总是不断完善的,任何投机取巧,任何瞒天过海,最后必将付出残重的代价。所以,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前几年有些企业,组织,农业种养大户利用国家提倡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政策,以低价把农民的承包土地流转(租)到手,然后在这些土地上建框架玻璃大棚,建别墅,庄园,商品房开发改变了土地性质和用途,触犯了国家耕地保护红线,对这类问题农民反映强烈,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下决心解决,国家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下决心坚决彻底解决大棚房问题,这三类大棚房必须彻底解决:第一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借建农业设施之名违法违规搞非农业建设,特别是“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设施、经营性住宅等,或以设施农业为名按设施农用地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设施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的。

第二类,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破坏耕作层的非农设施。

第三类,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 在农业产业化项目中,为了看护和管理已投产的农业设施,农产品,国家允许经营者建单层的,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並没有生活设施的大棚看护房。